2019韶關國考報考指南~這些你都知道了嘛

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定

一、關於報考條件

1.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間出生),2019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7年10月以後出生);

2019韶關國考報考指南~這些你都知道了嘛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2019韶關國考報考指南~這些你都知道了嘛

3. 2019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9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4. 為什麼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範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 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部署,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精神,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採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6.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7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2019韶關國考報考指南~這些你都知道了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