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人員名單
(2018年10月24日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免去:
宋毅的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趙慶飛的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六屆〕第二號
由當塗選出的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陳榮,因工作變動調離馬鞍山。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陳榮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尹龍華提出辭去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博望區人大常委會接受了尹龍華提出的辭去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劉殊提出辭去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和縣人大常委會接受了劉殊提出的辭去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尹龍華、劉殊的代表資格終止。
現在,市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320名。
特此公告。
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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