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會員卡\會員費如何開票、交稅、入帳分析

關於會員卡\會員費如何開票、交稅、入賬分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在各個納稅期末,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採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四)下列提供勞務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規定確認收入:6.會員費。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只允許取得會籍,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的,在取得該會員費時確認收入。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後,會員在會員期內不再付費就可得到各種服務或商品,或者以低於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該會員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 》規定,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遊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出售會員卡僅給顧客授予會員資格的,屬銷售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適用6%的稅率,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出售會員卡並取得收入或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

會員卡中既含會員資格費、又含貨物或服務的,會員資格費按上述規定處理,貨物或服務收入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納稅人銷售會員卡時,資格費根據收費標準按銷售無形資產開具發票,資格費之外的貨物或服務的預收款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53號的規定開具發票。

關於會員卡\會員費如何開票、交稅、入賬分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第三條規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單用途卡髮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單用途卡,是指髮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僅限於在本企業、本企業所屬集團或者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者服務的預付憑證。

髮卡企業,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單用途卡的企業。售卡企業,是指集團髮卡企業或者品牌髮卡企業指定的,承擔單用途卡銷售、充值、掛失、換卡、退卡等相關業務的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的企業。

(二)售卡方因發行或者銷售單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四)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售卡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作為其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四、支付機構預付卡(以下稱“多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支付機構,是指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獲准辦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髮卡機構和獲准辦理“預付卡受理”業務的受理機構。

多用途卡,是指髮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髮卡機構之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二)支付機構因發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四)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關於會員卡\會員費如何開票、交稅、入賬分析

支付機構從特約商戶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作為其銷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會員費或會員卡,取得屬於會籍資格的費用部分按會員費應按照購買“無形資產-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會員權”,銷售方應按銷售其他權益無形資產適用6%開票,支付方按無形資產入賬,屬於含有貨物或服務的費用部分,對於主業為服務業的銷售方而言,會員費為其服務費(雖然也有貨物,視同混合銷售),所以支付方可以作為管理費或銷售費入賬。那麼難道取得會員費的發票入賬還要分割成無形資產和費用兩部分嗎,顯然從實操角度看,除非銷售方能分清楚會員費的資格權益和商品或服務部分分別開票,若對方一次性開成會員服務費發票,從交易的實質和重要性看,若以取得會員資格為主的交易按無形資產購入入賬,反之按管理費或銷售費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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