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技術大咖助攻證據保全

上週,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就一起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505萬元。能夠公正高效作出判決,侵權證據的保全發揮了重要作用,這是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知產法院)在技術類案件中成功運用“法官+執行人員+技術專家+技術調查官”訴訟保全新模式進行證據保全的典型案例。

上海知產法院在受理此案並接受保全申請後,對該案進行了一次評估,評估中預計涉及保全的電腦可能有200臺左右,屬於非常大型的保全活動。為此,合議庭申請指派技術調查官和司法鑑定中心具有專業資質的人員一同協助進行保全工作。

在保全前,考慮到辦公場所可能分多個區域,還會有各種干擾,合議庭審判長召集了案件執行法官、技術調查官、技術專家等,對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充分研判並制訂了多種預案。

保全當天,法院工作人員於上午10點抵達了被告公司。但是剛進入公司,工作人員就吃了“閉門羹”。相關接待人員雖然十分客氣,但同時以“總經理不在,正在趕回來路上”為由,未讓工作人員實施保全工作。直到中午12點總經理露面後才開始了證據保全工作。

「执行攻坚」技术大咖助攻证据保全

技術調查官王傳極打開了第一臺電腦,但電腦上並沒有安裝侵權軟件,而且他發現電腦的USB接口被封了,但技術調查官從電腦的緩存文件中還是發現了侵權軟件的一些日誌信息,日誌文件記錄下了侵權軟件的安裝時間和卸載時間,而卸載時間顯示大約在當天11點左右,正是在法院工作人員一行到公司之後。同時,電腦的註冊表裡也發現了互相印證的證據。

「执行攻坚」技术大咖助攻证据保全

法院對整個保全過程進行了拍照和錄像,固定證據。整個保全工作持續近兩小時就順利結束了。有了這些固定的證據,案件的審理也得以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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