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臨泉」第二期「新鄉賢」培訓班開班動員大會召開

“善治临泉”第二期“新乡贤”培训班开班动员大会召开

“善治临泉”第二期“新乡贤”培训班开班动员大会召开
“善治临泉”第二期“新乡贤”培训班开班动员大会召开

10月18日下午,“善治臨泉” 第二期“新鄉賢”培訓班開班動員大會在縣委黨校會議中心報告廳召開。市委常委、縣委書記鄧真曉做動員講話,要求要建立“善治臨泉”的協調推動機制,建立各項工作的載體,發揮“新鄉賢”的積極作用,認真實踐,形成合力,將善治思維融入到社會治理實踐中去,不斷提高全縣各級黨組織的工作能力,促進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增強社會治理的組織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實現臨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縣領導羅惠新、宋國光、李暉、符國風、劉三利,縣人民法院院長宮榮賓、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昊出席會議。

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善治臨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羅惠新主持動員大會。會上,楊橋鎮新鄉賢劉子良、艾亭鎮新鄉賢王松峰、白廟鎮新鄉賢卞俊榮、姜寨鎮新鄉賢許文喜分別發言,介紹了各自參與人民調解、鄉風文明建設、村級事務管理等工作,在調解的過程中宣傳黨的政策和法律知識,引導群眾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開展移風易俗,涵育文明鄉風的經驗。滑集鎮黨委書記周剛、姜寨派出所民警、王小莊村“法治村長”莊正道分別發言,介紹瞭如何發揮“法治村長”、法律顧問、新鄉賢的作用,讓鄉村法治立起來,讓鄉村賢達忙起來,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市委常委、縣委書記鄧真曉指出,2017年3月,“善治臨泉”工作開展以來,臨泉縣各鄉鎮(街道)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幹部群眾的善治意識,讓廣大群眾在潛移默化中養成行動自覺,推進道德建設,促進文明創建。圍繞“一定”“三建”“五起”“五創”,建立“善治臨泉”工作的協調推進機制。啟動“法治村長”、法律顧問下鄉村工作,到村開展為民法律服務,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開展“新鄉賢”評選,吸納“新鄉賢”進入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開展“好媳婦”、“好婆婆”等“身邊好人”評選,用“身邊好人”感染更多的群眾參與到文明行動中。組織群眾開展喜聞樂見的法治、善治等文藝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的同時,潛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引領鄉風文明。“善治臨泉”工作進入了良性發展軌道,成效初顯,這也說明,“善治臨泉”能在社會治理中塑造善治思維,朝著健康、美好的方向邁開了正確的步伐。

鄧真曉指出,“善治臨泉”工作是縣委、縣政府在依法治縣、依法行政實踐中,著眼長遠,創新社會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善治臨泉”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善治無止境,善治無終點。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要求。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以自治化解矛盾,以法治定紛止爭,以德治春風化雨,以共治同築平安。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善治思維。做好“善治臨泉”工作,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圍繞“一定”“三建”“五起”“五創”,通過建鄉村調解委員會、建臺賬、建機制,鄉村文化活起來、鄉村幹部動起來、鄉村賢達忙起來、鄉村法治立起來、鄉村天網造起來,開展“無越級上訪村”、“無治安打架村”、“無民轉刑案件村”、“無嚴重交通違法村”、“無新增涉毒人員村”創建活動,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街道)、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目標,顯現出“善治臨泉”工作在社會治理實踐中的良好效果。要圍繞“善治臨泉”工作目標,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堅持抓早抓小,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發揮“新鄉賢”在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積極作用。“新鄉賢”要做好經濟發展的鋪路人,移風易俗的帶頭人,中華美德的傳承人,公平正義的維護者,環境治理的領路人,平安社會的守護人,扶危濟困的好心人。

鄧真曉要求,要強化善治舉措,在掃黑除惡、交通治理、“五無”村創建等方面加大力度,以良法促發展,保障善治。要重視“善治臨泉”宣傳工作,營造宣傳氛圍。積極宣傳“新鄉賢”在引領鄉風文明中的積極作用、在調處基層矛盾糾紛中的社會實效,開展“治十大賴貨、還社會清風,改十大陋習、樹美好形象”等移風易俗宣傳,在涵養鄉風文明的同時,將善治思維、善治理念、善治文化轉化為群眾的自覺行為,改善社會環境。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樹立“立足業務抓善治,抓好善治促業務”思維,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作為,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進一步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互聯動的“三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訴調對接”、“公調對接”、“檢調對接”、“訪調對接”的四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建立“善治臨泉”的協調推動機制,實現臨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羅惠新在主持動員大會時,希望“新鄉賢”要利用好在鄰里間口碑好、威望高、影響大、“人頭熟”、“地頭熟”的優勢,成為涵養鄉村文明的引領者,成為鄉風文明的領頭人,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新力量。“新鄉賢”在處理鄉村公共事務方面更具優勢、更有效率,要積極作為,發揮“新鄉賢”在鄉村治理中的參與者和協調者等角色,促進鄉村振興。鼓勵支持離退休老幹部或者成功人士回鄉關心、支持鄉村發展,充實鄉賢文化建設的內容、形式,培養和打造一批能夠為家鄉發展出謀劃策、貢獻力量的新鄉賢群體。

各鄉鎮(街道)人大主席、善治辦主任、綜治辦主任、信訪辦主任、法庭庭長、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新鄉賢”代表、“法治村長”、法律顧問、縣直退休老幹部等約1080人參加動員大會。

(牛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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