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依法查處10起傳播暴恐音視頻等違法信息典型案例

近日,新疆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自治區公安廳根據公眾舉報線索,依法依規查處十起網上傳播違法信息典型案例。經查,相關涉案人員利用互聯網等平臺宣揚、存儲、傳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極端以及虛假謠言等內容的音視頻、文字圖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防範和懲治網絡傳播虛假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已對有關人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案例一:霍城縣多某傳播暴恐音視頻案

2016年3月4日,網民舉報多某(男,哈薩克族,33歲,伊犁霍城縣人)通過微信群傳播暴恐視頻。2017年1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多某因涉嫌宣揚恐怖主義罪被霍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案例 二:烏魯木齊市陳某傳播謠言案

2017年2月16日,網民舉報陳某(男,漢族,34歲,烏魯木齊市人)在微信群中傳播“新疆城建大廈一樓爆炸”的謠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拜城縣艾某傳播暴恐音視頻案

2017年2月22日,網民舉報艾某(男,維吾爾族,29歲,阿克蘇拜城縣人)通過微信傳播暴恐音視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艾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四:葉城縣玉某傳播宗教極端圖片案

2017年2月23日,網民舉報玉某(男,維吾爾族,24歲,喀什葉城縣人)在QQ空間傳播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圖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玉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五:烏魯木齊市陳某傳播謠言案

2017年2月24日,網民舉報陳某(女,漢族,26歲,烏魯木齊市人)在微信群中傳播“烏市七道灣昨天下午有人因感染禽流感死亡”的謠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六:庫車縣阿某、克某持有宗教極端音視頻案

2017年2月26日,網民舉報阿某(男,維吾爾族,21歲,阿克蘇庫車縣人)、克某(男,維吾爾族,27歲,阿克蘇庫車縣人)通過手機載體存儲並宣揚宗教極端思想音視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阿某、克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七:烏魯木齊市努某傳播宗教極端圖片案

2017年2月28日,網民舉報努某(男,維吾爾族,30歲,烏魯木齊市人)在QQ空間傳播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圖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努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八:新源縣瑪某傳播宗教極端圖片案

2017年3月23日,網民舉報瑪某(女,哈薩克族,22歲,伊犁新源縣人)在QQ空間傳播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圖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瑪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九:和田市阿某傳播宗教極端思想案

2017年4月6日,網民舉報阿某(男,維吾爾族,36歲,和田市人)通過微信公眾號傳播宗教極端內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阿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烏魯木齊市唐某傳播謠言案

2017年4月6日,網民舉報唐某(男,漢族、24歲,吐魯番市人)通過新浪微博發佈“昨日凌晨和田發生暴亂,暴恐人員襲擊了當地一家派出所,六名警察因公殉職”的謠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唐某予以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再次提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通過互聯網宣揚、傳播、存儲涉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以及破壞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的文字、圖片、音視頻等;教授製造使用爆炸裝置、槍支、管制器具方法、技能以及傳播虛假信息,侮辱、恐嚇、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內容的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凡持有上述文字、圖片、音視頻等,須立即自行刪除、銷燬,個人無法刪除、銷燬的,可交當地公安機關協助處理。

望廣大網民恪守有關法律法規,文明上網、依法上網,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互聯網環境。歡迎廣大網民積極舉報網上違法違規信息,並對舉報有功人員及時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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