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交流」東區檢察院全面推進「兩法銜接」助力法治東區建設

「经验交流」东区检察院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助力法治东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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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行政執法單位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縱深推動“兩法銜接”工作深入開展,近年來,東區檢察院主動適應新常態,不斷整合資源,有效發揮“兩法銜接”的互補優勢和資源共享功能,從案件線索移送、受理、立案、批捕、起訴精準發力,切實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硬件與軟件“兼容”,搭建“兩法銜接”直通車

強化制度保障。在充分調研、細緻摸底的基礎上,與區法制辦等聯合出臺《攀枝花市東區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建立起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及監督快車道,合力打造各行政執法單位齊參與、同規範的新格局

推動平臺建設。

依託智慧檢務建設,設置專門的“兩法銜接”辦案區,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平臺運行的日常管理、巡查檢查、案件諮詢等,確保平臺信息得到及時全面的梳理、收集、分析,有效線索得到及時處理和反饋。自2015年8月平臺建成運行至今,接入行政執法機關38家,獲取行政處罰案件信息815條、辦理網上諮詢17件次、走訪行政執法機關14餘次,網上監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共計27件次。同時,與區政府法制辦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實地走訪相關執法單位,聯合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及時、完整、規範的錄入執法信息,增強對各行政執法單位“兩法銜接”工作的剛性約束

爭取多方支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主動向黨委彙報工作開展情況,積極爭取區委政府大力支持,用行動推動“兩法銜接”工作順利開展。

審查與檢查“同步”, 實現檢察監督全覆蓋

常態化聯席會議制度。堅持把與行政機關的聯席會議作為信息交流的常態形式,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近期工作情況,解決突出問題,促進執法資源的整合利用。去年以來,共召開聯席會議7次,交流探討常見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相關證據收集、採信、法律適用等問題的同時,就盜伐濫伐林木、失火燒山、非法佔用耕地或農用地等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的追訴標準、取證標準達成了共識。

規範化備案審查制度。對行政機關移送公安機關的涉嫌犯罪案件,實時跟蹤案件進展情況,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監督立案,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材料不符合規定、造成銜接不暢的,協調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收集、及時移送。去年以來,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9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7件7人

經常化不定期走訪制度。以開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和“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兩個專項監督行動為依託,重點對林業、環保、市場監督管理等單位進行走訪,掌握執法辦案情況,調閱執法檔案,監督執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防止以罰代刑、有案不移,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6月底,聯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聯合檢查組,實地開展了一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活動7月,聯合區衛計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疾控中心等部門圍繞“問題疫苗”開展專項檢查,實地走訪調研摸排轄區疫苗採購、運輸、儲存、分發及使用情況,重點監督行政機關執法履職情況。

打擊與防範“並舉”,築牢依法行政防護網

用活提前介入機制。通過

參與行政機關現場執法、列席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審查等方式,引導收集、固定證據,有效解決案件查處中的困難和問題。去年以來,提前介入4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失火案件,圍繞偵查思路、取證方向、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方面提出了對策建議;今年在辦理馮某某放火案中,針對嫌疑人系智力殘疾四級的實際情況,提出對關鍵證據“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鑑定,為案件查處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支持

打造全民參與新格局。轉變觀念,積極探索推動“兩法銜接”工作從線上往線下拓展、延伸的途徑和方法,擬選取轄區街道部分建立遠程視頻系統,通過該系統群眾可以就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看病就醫等直接與檢察官面對面交流,為檢察官獲取第一手線索,監督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及時高效履職提供可能。強化總結宣傳,注重總結,深入挖掘工作亮點、經驗做法,及時上報;加強日常宣傳

,利用“知識產權周”、“3.15消費者權益日”等宣傳節點,依託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將“兩法銜接”工作的重要部署、法律知識向老百姓進行宣傳,廣泛爭取社會各界和群眾的參與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監督與協作“齊抓”,當好法治建設助推器

強化內部協作配合機制。將行政公益訴訟與“兩法銜接”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定期與公訴、民事行政檢察部門互通信息,重點摸排破壞環境資源、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等領域的案件,針對案件性質、複雜程度、涉及範圍、可能導致的後果等情況進行事前風險評估研判,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促進依法行政方面的職能作用。今年以來,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向林業、環保、市場監督管理、森林公安等制發訴前檢察建議5份,取得良好成效。

推行雙向交叉學習機制。為明確行政違法與刑事犯罪的界限及相關罪名定罪量刑標準,每年選取具有典型意義或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邀請現場觀摩庭審,通過更為直觀的方式增強行政執法機關對涉罪案件的預判能力。定期組織幹警參加上級院組織培訓,並主動將學習內容視具體情況傳達相關行政部門或組織專題培訓集中學習。同時,積極派員參與行政執法機關組織的關於食品藥品、林業等專業知識培訓,及時互通新出臺的行政執法相關法規、政策文件等,相互學習交流,豐富辦案經驗,提高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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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偵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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