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黑傘」無異於拔除黑「根」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五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山西、河南、四川、山東等多地也相繼曬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戰果。山西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原書記王偉、四川遂寧大英縣公安局原局長陳小平、山東省博興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王磊......這些曾經奮戰在公檢法一線的領導幹部,竟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如今紛紛落馬,大快人心之餘,卻也發人深省。

大量案例表明,黑惡勢力之所以能長期稱霸一方、為非作歹、魚肉百姓,背後往往有一頂或多頂“保護傘”作怪。極少數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與黑惡勢力沆瀣一氣,充當其“保護傘”“遮陽布”,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他們有的與黑惡分子稱兄道弟,通過說情、打招呼、插手案件、通風報信等方式為其塗上保護色,利用職務之便對涉黑人員“網開一面”;有的與涉黑人員“吃飯交朋友”,以“乾兒子”“幹外甥”等名義為涉黑組織骨幹成員“站臺”,甚至不惜違紀違法為黑惡分子“洗白”乃至送頂“紅帽子”,助其入黨、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的乾脆當起“帶頭大哥”、後臺老闆,直接參與甚至主導涉黑組織的相關活動。在形形色色“保護傘”的庇護下,一些地方黑惡勢力“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得以長期盤踞一方。河北省楊玉忠涉黑團伙就是一個典型案例。從區政協主席到村支書,與楊玉忠涉黑團伙有密切聯繫的當地各級領導幹部超過30人。這些領導幹部為楊玉忠當選人大代表、操控基層、違法經營、非法暴力等行為充當“保護傘”,致使該涉黑團伙長期把持農村基層政權,違法犯罪,攫取非法利益。一方百姓深受其害,卻敢怒不敢言。

“傘翼之下自然難見陽光”。黑惡勢力和“保護傘”一前一後、一明一暗,或“收錢平事”、搞“權錢交易”,或“求官”與“求財”相互交織、彼此共生,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以黑經商、以商養黑、以商養官、以官護黑”的黑色利益鏈。如此不僅嚴重侵害群眾切身利益,更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激化人民群眾與基層黨組織、基層政權間的矛盾,發展下去必然影響社會穩定、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從這個角度來講,把涉黑腐敗說成最“黑”、最“惡”的腐敗,毫不為過。

“保護傘”不倒,舊的黑惡組織可以捲土重來、東山再起,新的黑惡勢力也可能投靠“傘”下,做大做強、危害一方。可謂是,“黑傘”不除,黑惡組織就會“無窮匱焉”。唯有對黑惡勢力及其背後的“保護傘”除惡務盡,才能打贏掃黑除惡這場硬仗。

黨中央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部署,直擊問題根源、直通民心深處,深得廣大人民群眾衷心擁護。今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將“堅決查處涉黑腐敗,堅決懲治放縱、包庇黑惡勢力甚至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納入今年重點工作來部署,隨後又印發相關文件,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攻堅仗提供堅強紀律保障。9月,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輪督導工作全面啟動,並明確到2019年底,基本實現督導全覆蓋。一系列果敢行動,用切切實實的行動和成果表明“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的鮮明態度,極大地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黑惡勢力不掃,社會就不可能和諧安定;“保護傘”不除,陽光永遠會有照不到的角落。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各地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結合起來,把打擊“保護傘”與偵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無疑抓住了涉黑涉惡問題的“七寸”,擊中了“命門”,挖到了“本根”,必將徹底驅除黑惡毒瘴,還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歲月靜好。(本文刊載於2018年第20期《中國紀檢監察》,作者:張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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