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開始了!(附各認定機構電話)

长春市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开始了!(附各认定机构电话)

根據省教育廳《吉林省2018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精神,現將長春市2018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認定範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係在長春市內,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中國公民。

二、申請認定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 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

通過省教育廳評估的中等職業學校舉辦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其學歷可作為在省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的合格學歷,其他中專畢業不能作為合格學歷,需要獲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後方可申請。

3. 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合格證書,申報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4. 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5. 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在校學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6. 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

7. 長春市內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由在讀學校出具學業成績單,由學校統一組織向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三、認定機構

(一)長春市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申請人向戶籍或人事關係所在地的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不得重複申請,否則後果自負。

四、報名程序和時間

(一)網上報名:

1.申請人請於2018年10月8日--2018年 10月15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報申請。

2.國考合格人員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註冊及後續查詢。申請任教學科時須與教師資格考試的學科(專業)一致。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不填寫學科;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與面試學科一致;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應與筆試科目“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與面試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2014年及之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類專業學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持畢業證書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此類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註冊及後續查詢。此類人員如申請對應所學專業以外的其他種類教師資格,必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並獲得合格證。

3.申請人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選擇所在地的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

4.申請人先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報名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後,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人此次報名的報名號,因為是以後修改及查詢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因此申請人必須牢記報名所填寫的相關信息。

5.請申請人自行打印“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申請表”(正反雙面打印,裝訂),並下載“思想品德鑑定意見表”,社會人員在本單位或所在街道鑑定蓋章。

6.申請人報名結束後,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現場確認

1.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請於2018年10月15 日--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長春教育學院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兒童醫院對面)進行現場確認,諮詢電話:0431-88963822;申報人員未到指定地點和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確認,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到戶籍或人事關係所在縣(市)區教育局進行確認(戶籍或人事關係在經開區、淨月區、蓮花山開發區的請到二道區行政審批局現場確認,長春新區請到南關區教育局進行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務必申請人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確認,不得委託他人代確認。

4.現場確認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4紙正反雙面打印,注意要選用PDF格式導出申請表,紙質申請表內容和網上填寫內容應完全一致,申請人在申請表第2頁承諾書上親筆簽名,申請表封面和第3頁不得手填、塗改。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一式一份,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在“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A4紙打印。本市戶籍人員由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蓋章;人事關係在本市的(人事檔案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管理,或委託人才服務中心管理)由人事關係管理部門蓋章;持居住證的由居住證頒發機構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蓋章。

(3)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畢業證書)和複印件。

(5)《長春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專用表》(正反雙面打印,表見附件),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本市城區內三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並加蓋體檢醫院公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另需增加《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相關項目。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7)國考合格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從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合格證查詢欄自行下載打印,網址:http://ntce.neea.edu.cn/。

(8) 社會人員出具戶籍原件及複印件,或工作單位(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在人事關係所在地申請者,另需提供人事關係證明等材料;

(9)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學歷認證報告等。

(11)與網絡報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張,

注意:該照片用於製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0MM(寬)×40MM(高)。

到現場確認請掃官方二維碼,加入QQ群,取證等事宜將在群裡通知,如不掃二維碼出現的一切問題後果自負。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複印件時應依序裝放檔案袋,並在檔案袋上標註姓名、報名序號、所報申報學科和電話。

五、教師資格認定

現場確認合格人員,由相關認定機構進行認定,請到受理申請的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發證時間由認定機構另行通知,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證書發放時間在長春教育網和官方QQ群上公佈。

六、各認定機構電話

長春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 0431-88963822

朝陽區教育局 0431-85102036

南關區教育局 0431-88958634

寬城區教育局 0431- 89990293

二道區行政審批局 0431-89102320

綠園區教育局 0431-89625015

農安縣教育局 0431-83227493

德惠市教育局 0431-87000656

榆樹市教育局 0431-83618015-8423

雙陽區教育局 0431- 84223256

九臺區教育局 0431-82324039

汽車區教育局 0431-859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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