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8日,湖北吳氏總會召開2018年第一次工作會議,參加會議的有吳合林、吳志剛、吳新國、吳小艾、吳良恕、吳銘、吳先金、吳鳳琴,吳德全列席會議。會議由吳合林會長主持。
會議上大家討論了湖北吳氏總會現狀,研究了通報組織機構變更的必要性與方案,重點就年會、籌辦良材公誕辰1170週年慶典等工作,進行了認真討論。
會議上大家踴躍發言,各抒已見,經過近4小時交流討論,各項議題均達成共識,會議取得圓滿成功。
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公司章程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複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複印件;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複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2.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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