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雨棚在什麼情況下不算違建

相信大部分朋友家裡都會有一個露天的陽臺,在搭建一個露臺雨棚

即可營造一個更舒適的室外空間。在陽臺曬曬衣服,曬曬被子或偶爾在風起時,捧一本書去到陽臺,坐在吊椅上一邊享受微風,一邊享受故事。但是往往事情會出現以外,在城管的管理下,一些客戶已經安裝好的露臺雨棚也被強拆掉,而準備安裝露臺雨棚的朋友迫於城管的管理壓力下也放棄了這個想法。問題來了:露臺雨棚在什麼情況下搭建不算違建呢?

露臺雨棚在什麼情況下不算違建

第一點:雨棚搭建的地點如果位於消防通道上且高度地域4.5米則算違建,存在隱患是必須要被拆除的。

第二點:不能影響城市美觀,即是處在沿街房屋,私自搭建露臺雨棚或者窗戶雨棚,影響城市形象,則算違建,也是必須要被拆除的。

第三點:不能影響妨礙別人的生活,即影響採光、視線、通風、曬衣等。

第四點:雨棚不能搭建在兩側結構上,只能安裝在一側結構上。

第五點:不能影響小區的整體要求,一般小區也都統一的是一種風格的建築,私自搭建即影響整體小區的美觀。

以上五點,第四點排出掉後,剩下四點如果自己不違反的話,搭建露臺雨棚是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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