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孩子,我願意做個懦夫

為了孩子,我願意做個懦夫

寒心!

9月21日,在浙江溫州瑞安市隆山實驗小學,一學生家長因孩子和同學打架,竟將孩子的同學殺害了。

我看到一張現場圖片,那個孩子倒在廁所冰冷的地上,周圍都是血泊,而兇手淡定地坐在旁邊吸菸。。。

這個讓人極度不適和極度痛心的畫面一直折磨著我,一個才10歲的孩子,早晨還在家裡和父母一起吃飯,上午還坐在教室裡和同學一起上課,看老師在黑板寫字,和同學說話、玩耍,就像過去的每一天一樣度過,但從那個下午開始,他的生命被結束了,再也沒有明天。

終結他生命的男人,是他同學的父親。

不管這個男人有多少理由,都不能成為他故意弒殺10歲幼童的藉口。在任何一個文明社會,弒殺手無寸鐵的老幼婦孺的行為,都與禽獸無異,這是人性起碼的底線。

為了孩子,我願意做個懦夫

慘劇發生後,網友紛紛發表意見,有人認為兇手罪不可赦,有人覺得兇手也是被逼無奈——他們的理由是男孩家長有錯在先。

男孩和女同學發生衝突,致使女同學眼部受傷,於是雙方家長交涉,讓男孩當著老師和同學們的面公開道歉,可女孩父親沒有等到這個結果,從而忍無可忍,拿刀行兇。

接著,有網友提出,男孩平常有沒有校園暴力傾向,以前有沒有發生過打同學的行為?另外,男孩的父母平常是不是對孩子嬌慣縱容,和女孩父親交涉時的態度是不是有過錯?

這種邏輯是有問題的。

如上面所說,生命高於一切,孩子不能成為兇手情緒的宣洩口。不管是從道義上,還是法律上,這些所謂理由都不能構成兇手獸性大發、弒殺生命的藉口。

也許,有許多家長都是很寶貝自己孩子,也都有各種各樣的自恃,在自己的寶貝和別的孩子起衝突時,首先想的是不讓自己孩子吃虧,反正有自己撐腰,而在孩子吃虧以後,父母自然要挺身而出,為孩子、為自己爭一口氣,一定要報復回來。

哪怕是鋌而走險。

有人認為這是有血性的表現,但是,實際上這是愚蠢的表現。

為了孩子,我願意做個懦夫

「當面道歉了,以後別人就不會欺負我女兒了。如果都沒什麼表示,不知道你兒子以後再發生更大的事情也說不定。」

兇手一時痛快了,但你有沒有想過孩子的以後?你的女兒會長大,她還會遇到更需要你的時候,那時候,你還能幫助她嗎?

誰不疼愛自己的孩子呢?

多少父母寧願是自己“打脫牙齒和血吞”,也不忍讓孩子受一點點的委屈。

可是,我們護得了孩子一時,護得了孩子一世嗎?

人這一輩子,誰不都有窩心、受委屈的時候,回想我們長大的過程,吃過的苦,受過的罪,究竟有多少?

如果每一次情緒上的不能忍受都必須要對方血濺三尺,那人這個物種早就被自己滅絕掉了。

我們小時候也是和同學、玩伴打打鬧鬧過來的,現在回頭看,原來那些和同學鬧矛盾產生的怨恨,甚至是咬牙切齒的事情,早已雲淡風輕,不知所蹤了。

有次偶然翻出一本舊日記,裡面用紅色筆芯寫著“此仇不報,誓不為人”,而我想了半天,竟然想不起那個“仇人”的模樣了,看著那幾個“力透紙背”的紅字,我不禁嘲笑當時的自己——多大的仇恨、多大的怨氣,這麼苦大仇深。

為了孩子,我願意做個懦夫

揮刀殺人者,究竟有多愚蠢。

男人都害怕承認自己軟弱,害怕被人說成是懦弱。

所以,往往容易走上絕路。

如果你想想後果,想想孩子的明天,想想妻子的將來,想想父母的以後,你怎麼會做這樣的蠢事?

孩子以後會慢慢長大,別人會說她是個殺人犯的女兒,也許還會有人指指點點。。。你想為女兒出氣,可你沒考慮到她以後要承受的精神壓力和對性格的影響。

看著、參與一個孩子的成長,是父母最大的責任和成就。而孩子有著父母的守護和愛,從小到大,慢慢成人,是孩子最幸運、幸福的事情。

如果你真的愛孩子,你怎麼會,你怎麼敢,去缺席孩子的升學、畢業、工作、結婚、煩惱、喜悅、幸福。。。的時刻?——這些還抵不過你的一時之氣嗎?相比這些,有多少不平、情緒,還放不下呢?

如今,你親手製造出她無法彌補的缺憾。

你虧不虧!

為了孩子,我願意做個懦夫

韓信為了自己的大志和事業,可以忍受胯下之辱;司馬遷受閹割之辱後而寫了一部名垂千古的《史記》。

我們生活中遭遇到的委屈,有上面二位大嗎?

青面獸楊志一怒殺了無賴牛二,是以失去前途和自由為代價的,韓信若是如此,又哪來的以後四面楚歌、壯志得酬?

所以,君子自重,珍珠不毀於瓦礫,留有用之身,以期後來。

千軍萬馬如臂使指,刀光劍影,攻城略地,血流成河,指揮千軍萬馬的韓信難道是個沒有勇氣的懦夫嗎?

對於勇氣,司馬遷《史記》裡有句話說得好,「竊觀太子客無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脈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陽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荊軻,神勇之人,怒而色不變。」

荊軻刺殺秦始皇的時候,敢一怒殺人的武陽是隨從,結果在隨荊軻面見秦始皇時面如土色、渾身發抖——打架鬥毆,逞匹夫血勇的人又算什麼勇士。

蘇軾在《留侯論》 裡說,「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就算我們不是什麼大豪傑,也不應該逞一時之快、把自己和家庭看得太過輕賤吧?你是痛快了,以後不管不顧了,但帶給家人的卻只會是長久的痛苦。

為了孩子,我願意做個懦夫

情緒宣洩要有度,不然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曾見過一個家長,在看到兒子和同學打架時,他不但不勸解,還在一旁指揮、加油:捅他眼,往他眼上打,打壞我負責。。。

這樣的父母,無話可說。

他認為自己夠硬氣,夠英雄,其實是狗屁。

孩子被這樣的父親教著,他以後能不吃虧嗎——強中更有強中手,孩子總會脫離父母的庇護,自己生活,他也一定會遇到比他、比他父親強大的對手,那時候怎麼辦?

我們應該化解孩子之間的矛盾,而不是加深。

世間的風風雨雨這麼多,暴力是解決不了多少問題的,在職場在社會,從來不是靠拳頭大說話的。

身為家長,不應該過度介入孩子之間的糾紛。你現在驕縱慣著孩子,其實是害了他。

為了孩子,我願意做個懦夫

道理人人都明白,可情緒上頭的時候就是過不去。

因此,我們都需要別人的幫助,在自己犯錯、犯糊塗的時候,能有個人提醒一下。

瑞安這件事,對家長,對老師,對學校,對社會,對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警告。

多一點責任,就會少一點悲劇;多一點關懷,就會少一點慘痛;多一點忍耐,就會少一點後悔。

忍辱,才能負重;負重,才能致遠。

孩子安全是人性和社會的底線,身為家長,為了孩子的將來,我願意做個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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