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智:農民合作社的2017

孔祥智:農民合作社的2017

從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載體到鄉村振興戰略的主要承擔者,農民合作社在期待和亢奮中度過了2017年。這一年,在中國合作社的發展歷程上是極不平凡的一年,值得認真總結,值得大書特書。

首先,在工商部門註冊的農民合作社總數達200萬家,入社農戶超過1.1 億,接近一半的家庭承包經營戶加入了各類合作社,按全國56 萬個行政村計算,每個村平均3 家以上合作社。在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過程中,合作社所起的作用越來越明顯。按照農戶從農業產業獲取收入所佔比重,可以把農戶分為四類:純農戶(農業收入佔80% 以上)、一兼農戶(農業收入佔50%—80%)、二兼農戶(農業收入佔20%—50%)、非農戶(農業收入佔20% 以下),根據各種數據推算,由純農戶和一兼農戶構成的專業農戶約佔40% 左右,可以進一步推算,純農戶和一兼農戶中的絕大部分都以垂直協作的形式領辦或者加入了合作社,部分二兼農戶和純農戶也以更加豐富多彩的形式加入了合作社,如土地入股、土地託管等,當然也有部分採取垂直協作形式。儘管合作社總體平均規模僅為60 多戶,但也有數萬成員的合作社,而且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已達1 萬家以上。上述數據說明,當合作社數量達到一定程度後,量變已經帶來了質變。當農民對合作社的發展狀況不滿意時,變化的動力就產生了。合作社正在朝著農民滿意的方向,當然也是主管部門滿意的方向演化。

其次,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10 週年之際,全國人大、農業部等部門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座談會,有關部門領導和合作社代表作了發言,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張寶文作了重要講話。座談會高度評價了本法實施10 年以來農民合作社數量、質量的變化及其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帶來的貢獻。法律實施10 年來,在工商部門註冊的農民合作社是2007年初的70 倍以上,涵蓋糧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農產品的產前、產中、產後各個環節,擴展到農機、植保、民間工藝、旅遊休閒、電子商務等多領域多業態,並在早期專業合作的基礎上探索出土地合作、股份合作、信用合作、合作社再聯合等多種形式,近年來農村中出現的新產業、新業態多以合作社的形式存在,農民合作社在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當然也存在著諸多制約著合作社健康發展的地方,如一些合作社還存在著管理不民主、財務制度不健全等問題。會議也指出,今後政府部門要在繼續促進農民合作社發展的同時加大規範化的力度。

再次,《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於2015 年著手牽頭《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修改工作,2017 年6 月22 日,受農委委託,副主任委員陳光國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八次會議的全體會議上作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的說明;12 月27 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修訂後的合作社法在一些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取消原法律中的“同類”限制,擴大法律調整的範圍,同時以列舉的方式把農村民間工藝及製品、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資源的開發經營等新型農民合作社納入調整範圍;二是增設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專章,明確其成員資格、註冊登記、組織機構、治理結構、盈餘分配及其他相關問題;三是進一步規範農民合作社發展。

總之,2017 年是農民合作社利好的年份,必將使其以新的姿態邁入2018 年。(來源:中國農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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