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委會公布長租公寓「霸王條款」:房子沒得住還要還貸款

深圳消委会公布长租公寓“霸王条款”:房子没得住还要还贷款

看了就要關注我,喵嗚~

長 • 租 • 公 • 寓

“長租公寓+金融信貸”模式風行,伴隨著租金變貸款、合同霸王條款、人身安全隱患等問題,不但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存在極大的金融風險和市場風險。近期,深圳長租公寓相關投訴數量增長迅速。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深圳市消委會已收到有關長租公寓的投訴為292宗,其中2016年全年長租公寓投訴量僅為29宗;2017年長租公寓投訴量為101宗,同比增長248%;然而截至今年8月24日深圳市消委會已收到投訴162宗,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305%。

針對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深圳市消委會從7月底開始,對深圳長租公寓行業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專項監督調查。通過神秘顧客體驗式調查,對深圳長租公寓行業進行暗訪,還原租客租房場景。調查發現深圳長租公寓行業存在房東財產受損、租客居無保障、金融和社會危害四大風險。

深圳市消委會昨日表示,企業任何形式的創新都不得以損害消費者利益為代價,都不得以向消費者轉嫁風險為前提。凡是發現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可以向深圳市消委會投訴,深圳市消委會將對一切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問到底追到底。同時,建議相關部門要針對長租公寓中介服務行業的新特點建立規範。

深圳消委会公布长租公寓“霸王条款”:房子没得住还要还贷款
深圳消委会公布长租公寓“霸王条款”:房子没得住还要还贷款

投訴案例

深圳消委会公布长租公寓“霸王条款”:房子没得住还要还贷款

簽完定金協議才知需貸款

消費者黃小姐投訴稱在蛋殼公寓交了500元定金,蛋殼公寓規定定金協議簽訂3天之內需要簽訂正式的租房合同。但是消費者在網上查詢發現交租方式是一押一租,實際上是以消費者的名義簽訂一年的貸款合同,相當於每月歸還貸款。

蛋殼在與消費者簽訂定金協議之前完全沒有告知消費者,隱瞞了交租方式,消費者也未看過正式的合同,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定金協議上寫的對房屋租賃事宜協商一致不存在。現在消費者不想與該商家簽訂正式合同,商家表示定金不能退。

消費者申請調價被拒

近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接到消費者投訴稱一個月租金上漲近25%。該名消費者於2018年6月28日與自如友家簽訂租房合同,當時租金為每月1230元,服務費每月123元。當消費者在2018年8月9日提出轉租申請後,租金變成1530元,比6月上漲了300元,漲幅為24.4%。消費者要求調價,但是商家表示是系統定價,消費者申請調價要求被拒絕。

“租金變貸款”影響徵信

消費者楊小姐投訴稱在蛋殼公寓租房,業務員以在某APP直接交房租為由讓消費者籤合同,實際上是蛋殼公寓和小額貸款公司合作讓消費者的租金變成貸款金額,使消費者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貸款分期合同。到交租日期消費者在APP出現扣款失敗的問題,系統也不允許主動還款,導致消費者還款逾期,直接影響了消費者的信用記錄。

長達15個月徵信汙點

深圳市消委會接到消費者張小姐投訴稱2016年2月29日與自如友家簽約租房,並通過京東白條鏈接交納租金。後8月底因工作原因調回深圳,並於2016年9月與自如友家解除租約並完成相應手續,當時未有任何關於費用未結清的情況,且自如系統也顯示已結清,並退還消費者部分租房定金,且消費者也未收到來自於京東白條收款公司北京京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任何提醒電話或者短信。

消費者在2017年8月中旬因有事打印個人徵信時才發現有29元逾期長達15個月的記錄,並與自如友家取得聯繫,積極處理逾期欠費,並向其請求解決逾期記錄消除一事,至今未果。

深圳消委会公布长租公寓“霸王条款”:房子没得住还要还贷款

消委會暗訪

蛋殼業務員隱瞞誤導

在深圳市消委會神秘顧客暗訪調查過程中,蛋殼公寓業務員在確定暗訪員採用月付這一支付方式後,未告知月付需要分期,且兩次暗訪中均未主動說明該分期是貸款,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前均存在隱瞞和誤導的嫌疑。業務員只說類似於手機分期,在暗訪員一再追問後,其撥通主管電話,暗訪員對主管反覆追問才明確回覆是貸款。

市消委會查閱該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合同,發現存在合同正文對貸款無明確告知問題。該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在合同正文部分,對貸款事項均未提及。

定金罰則對租客不對中介

在神秘顧客暗訪調查中,蛋殼公寓業務員現場會提供簽約須知,告知定金支付後不退,且未完成簽約的將造成定金作廢。市消委會分析該長租公寓定金協議後發現,定金協議存在違規條款,其中違約責任與《合同法》的規定相違背,租客與長租公寓的權責不對等。租客繳納定金後,如因自身責任不能簽署正式租房合同的,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將不予返還定金,即租客將承擔喪失定金的違約損失。

而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不能按期交房給租客,只需將定金退還給租客,等於沒有承擔任何違約損失。明顯定金罰則只針對租客不針對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自身,對租客不公平。

解除合同條件不對等

蛋殼公寓合同規定租客僅有2種情況下有權解除合同,而中介卻有15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自如公寓合同規定租客僅有2種情況下有權解除合同,而中介卻有8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例如中介延遲交房超過15日,租客可解除合同;但租客未按約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超過7日的,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即可解除合同。雙方的解約條件明顯不對等,對租客一方不公平。

房子沒得住還要還貸款

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的房東合同規定若中介非正常停止運營無法支付租金,房東可以解除合同。而租客合同則規定若中介非正常停止運營,租客可能住不上房還要繼續償還貸款,如果不繼續還貸,在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信用評級就會降低,影響到個人信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