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哪種行爲最讓人受不了、瞧不起?

一個人的哪種行為最讓人受不了、瞧不起?


我曾經教學時,讓學生讀誦《朱子治家格言》,讓我非常好奇的是,當他們讀到“見富貴而生諂容者。最可恥。遇貧窮而作驕態者。賤莫甚。”時,聲音突然拉高。其實這個道理都沒跟他們講,他們就感覺到,最讓人受不了、瞧不起的行為,就是見到富貴的人巴結、諂媚、奉承,因為那個態度本身就是一種貪求,貪求富貴,反而不受人尊重。

《弟子規》告訴我們,“唯德學,唯才藝,不如人,當自礪。”一個人不斷重視自己德行的提升,受人尊重。“若衣服,若飲食,不如人,勿生戚。”所以應該重德,不是重財。您看這幾句貫在一起都是“德者本也,財者末也”。一個人把富貴當作人生的追求,一來沒了人格,最可恥。

再來,貪心愈來愈重,人生會愈來愈不快樂,因為貪求富貴、貪求慾望。欲是深淵不見底,最後求不得就痛苦了。而現在追求名利富貴為人生快樂的人很多,愈求愈苦,所以現在得精神疾病的人好多。

所以人生踏出的腳步大小不是最重要,方向要對。追求名利不是人生快樂的路,追求道義的人生才是快樂的,追求智慧的提升是最快樂的。我師長口袋裡一毛錢都沒有,可是看他老人家八十七歲笑起來返璞歸真,像嬰孩一樣。像我們現在活到三四十歲,愈活愈笑不出來。所以為善最樂,助人為樂,“父母俱存,兄弟無故”,可以孝順父母,可以兄弟在一起不分彼此,那都是人生的大樂。“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對得起良心,這是人生真正的快樂。

“遇貧窮而作驕態者”,貧窮就很可憐了,我們還傲慢,羞辱人家,給人家難堪,“賤莫甚”,“賤”不是指沒錢、沒地位,是有人的身體,做的卻是沒有人格的事情。所以人因行為而高貴,不是因地位而高貴。許哲女士沒有錢,她有錢就捐出去了,可是她被奉為新加坡的國寶。她的行為都是助人、奉獻的精神,所以她高貴。

反過來,再有錢、再有地位,可是行為卻違揹人格,這是低賤,讓人瞧不起。所以遇貧窮,不能作驕態,自己貶低了自己。遇貧窮要生憐憫,生幫助、愛護的心,就像《了凡四訓》中“莆田林氏,有老母好善”,做粉團給貧窮的人,而且歡歡喜喜給人家。有個人每天要六七個粉團,要了三年,她都歡歡喜喜給。所以見貧窮生慈悲心,愛護、照顧他們,結果林氏的後代考上功名的,有一升芝麻粒這麼多。福建有一句話叫“陳林半天下”,林氏的後代特別多,跟這位莆田林氏也有關係。

今天談的句子都讓我們深刻體會到,德者本也,孝者本也,義者本也,情義、恩義、道義是根本,財是枝末。我們不能走本末倒置的人生,更要由我們中華兒女把根本演出來,把這個世界帶回到正常的路上。

——選自《朱子治家格言講記》(古代士大夫治家的必讀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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