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區申報2018年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科技型企業創業啓動資金

根據「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科技型企業創業啟動資金實施細則(暫行)」件相關規定,成都市天府新區開展申報2018年度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科技型企業創業啟動資金工作。

一、資助標準

(一)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層次的國外院士等著名科學家,到新區創辦或領辦科技型企業,經評審給予最高5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世界500強和國內行業50強企業工作5年以上的高管、核心技術團隊到新區創辦企業,經評審給予最高2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對國家“千人計劃”和“萬人計劃”、四川省“千人計劃”、中科院“百人計劃”、“長江學者”、省以上“傑出青年”、成都人才計劃等高層次人才創辦或領辦的企業,經評審給予最高1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資金自企業註冊年度起按5:3:2比例分3年撥付。

(二)對各類創新創業人才創辦的科技型企業,開展高新技術研發、產品研製、科技成果商品化、技術開發服務等,經評審後按優良、良好、合格三個檔次,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創業啟動資金支持。

天府新區申報2018年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科技型企業創業啟動資金

二、申報條件

申請創業啟動資金支持的高層次人才創辦或領辦科技型企業及各類創新創業人才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註冊的企業法人;

(二)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納稅;

(三)企業註冊成立時間為2013年6月1日以後;

(四)已獲得項目啟動資金支持的企業不再重複申報,其中在三年資助期內的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每年度均須按照申報程序辦理。

三、申報類別和需求

(一)各類高層次人才創辦或領辦科技型企業

1.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層次的國外院士等著名科學家,首次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註冊創辦獨立納稅企業並擔任主要負責人,且企業實繳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自有資金或技術入股持股比例不低於30%;同時,未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以外的區域享受高層次人才創業資助和補貼;

2.世界500強和國內行業50強企業工作5年以上的高管、核心技術團隊首次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註冊創辦獨立納稅企業並擔任主要負責人,且企業實繳註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個人或團隊自有資金或技術入股持股比例不低於30%;同時,未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以外的區域享受高層次人才創業資助和補貼;

3.國家“千人計劃”和“萬人計劃”、四川省“千人計劃”、中科院“百人計劃”、“長江學者”、省以上“傑出青年”、成都人才計劃等高層次人才,首次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註冊創辦獨立納稅企業並擔任主要負責人,且企業實繳註冊資本不少於30萬元,高層次人才自有資金或技術入股持股比例不低於30%;同時,未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以外的區域享受高層次人才創業資助和補貼。

(二)各類創新創業人才創辦的科技型企業

不屬於高層次人才創辦或領辦的科技型企業均視為此類。

申報類別二選一。

天府新區申報2018年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科技型企業創業啟動資金

四、申報材料

(一)各類高層次人才創辦或領辦科技型企業

1.「科技型企業啟動資金資助」申報書;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複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

3.企業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4.工商窗口提檔的公司章程;

5.高層次人才或團隊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證書、批文、通知或勞動合同等);

6.實繳註冊資本金證明(驗資報告或資產負債表加記賬憑證);

7.企業財務報表、銷售合同及相關資質、相關獎項、知識產權、規模業績等紙質證明材料。

(二)各類創新創業人才創辦的科技型企業

1.「科技型企業啟動資金資助」申報書;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複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

3.企業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公司章程;

4. 企業財務報表、銷售合同及相關資質、相關獎項、知識產權、規模業績等紙質證明材料。

五、申報時間

1.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9日24時(通知發出後請申報單位儘早進行網上填報,以免後期網絡擁堵影響申報書提交)。

2.申報單位將紙質「科技型企業啟動資金資助(申報書)」報送至人才服務中心,截止時間:2018年10月25日17時,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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