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這3種情形,「臨時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

勞務派遣這3種情形,“臨時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

2018新勞動法:勞務派遣這3種情形,“臨時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勞務派遣是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通過人力資源公司選聘所需人才的制度,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為勞動者發放薪酬、辦理社會保險、保管檔案、處理勞務糾紛。說白了勞務派遣職工就是勞務公司的員工,被放在工作的公司上班。

咱要聊的是《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企業都需要申請辦理該證。

勞務派遣這3種情形,“臨時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

《勞務派遣許可證》主要是用於派遣單位對被派遣人員的各項管理進行規範。

有了這個許可證,公司就得按規範辦事,不得苛刻員工,不然許可證就可能被吊銷;

沒有這個許可證,公司就不能開展勞務派遣業餘,否則執照也給你吊銷。

勞務派遣這3種情形,“臨時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

由此可以看出,《勞務派遣許可證》是對被派遣員工的保護,也是對派遣公司的一種“限制”。因此,員工和公司都十分有必要了解勞務派遣。

一,勞務派遣單位是用工單位的子單位

用工單位為了減少一定的勞動力成本,可以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合同,讓勞務公司派遣勞動者到事業單位完成相關的勞動,企業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會設立一個專門的勞務派遣子公司,然後到社會上招聘派遣員工,然後再派到母公司去上班。如果被派遣員工去到用工單位後發現它居然是勞務派遣單位的關係公司,被派遣員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

二,被派遣員工收取任何費用或回扣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員工收取任何費用或回扣。如果用工單位向被派遣員工收取保證金等費用,被派遣員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

三、勞務派遣協議沒有約定清楚派遣崗位、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保費,,被派遣員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員工的工資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工資標準,被派遣員工有權終止用工關係。強調,是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工資標準發放工資,而不是按照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的工資標準算工資。

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待遇如何?

在實踐中,派遣員工的總體工資福利水平,與正式員工還是有較大差別的。一般做同一個工作,拿到手可能只是用工單位職工的一半左右。當然,還得看地區工資水平和具體工種,也有一個月拿幾千甚至更高的。

在升值空間方面,因為勞務派遣工作性質多為輔助性,升職空間幾乎沒有,當然也不排除用人單位非常賞識你,直接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事業單位正式員工

事業單位正式員工,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需要簽訂聘用合同,與單位確立人事關係,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管理。事業單位合同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與單位確立僱傭關係,按《勞動法》管理。

那麼我們可以看出,正式工和臨時工最大的區別就是有沒有和單位直接簽訂用人合同

兩者待遇的差別

因為是勞務派遣,在單位不是正式員工,所以無論是待遇還是晉升都是很難的。除此以外勞務派遣工的問題在於,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比如,與編制內員工同工不同酬,“五險一金”等待遇遠低於編制內員工,沒有機會行使民主權利、政治權利,沒有單位歸屬感,被邊緣化為“二等公民”。最糟糕的是,有的用人單位會在勞務派遣工臨近退休年齡時,把工人退回勞務派遣公司,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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