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朋友圈被罰款三萬,這件事觸動到你了嗎?

4月10日,海南證監局公佈〔2018〕1號行政處罰,對奮達科技員工林立、楊小桃洩露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合計罰沒24.3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內幕交易的時點正是奮達科技董事長髮出“兜底增持”的倡議期間。

對於此事小編只想說,罰得好!這種人就該罰!點個中國贊!

無論有沒有考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人都應該知道,《證券法》中規定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是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在信息還未正常公開之前是絕對不可以私自洩露、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的。
發朋友圈被罰款三萬,這件事觸動到你了嗎?

之後海南證監局對此作出的處罰是:

楊小桃對《倡議書公告》進行拍照併發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六條、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構成洩露內幕信息的行為。對楊小桃洩露內幕信息的行為處以3萬元罰款。林立利用《倡議書公告》的內幕信息,通過本人證券賬戶交易“奮達科技”股票,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構成了內幕交易的行為。沒收林立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0.67萬元,並處以10.67萬元罰款。

這不僅僅是法律,而是個人道德問題,該事件當中的兩位當事人都未遵守職業道德,且他們的行為損害到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楊曉桃的行為更是危害到了資本市場的市場秩序。此次事件對他們的處罰是一種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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