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養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參與

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

狗狗

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

它們可以看家護院

將可疑的陌生人拒之門外

它們可以化身“開心果”

幾個可愛賣萌的動作

就能把主人逗得合不攏嘴

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
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

愛狗、寵汪無可厚非,但隨之而來的一些不文明養狗陋習,卻值得我們警醒:

遛狗不戴狗鏈或狗繩,狗狗的突然撒歡讓人心驚膽戰,甚至傷及路人。

縱容狗狗隨地大小便,路人走路如同 “探地雷”,稍有不慎就會中招。

這些行為直接影響了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擾亂了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市民有關規範養狗、文明遛狗的呼聲也是不絕於耳。

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

為加強全市養犬管理工作,規範養犬行為,我市於今年5月已啟動規範養犬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
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

5月24日晚,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市衛計委、農委、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萬秀、長洲兩城區開展規範養犬行為專項整治聯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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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晚22時許,長洲綜合警務大隊在轄區開展了規範養犬整治行動,教育養犬市民4名。

梧州警方提醒養狗的市民,遛狗須切實做好以下幾點:

遛狗要給狗狗束鏈繩;

隨身牽引狗狗、遛狗時要給狗狗,特別是大型狗戴上嘴套;

遛狗時要給狗狗戴上便袋,及時清除狗狗排洩物,狗主人不得帶狗狗違規進入相關公共場所。

依據《梧州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任何人不得攜犬進入下列區域:

(一)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幼兒園及其他少兒活動場所。

(二)會展中心、展覽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

(三)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影劇院等公共文體場所。

(四)商場、賓館、酒樓。

(五)候車(機、船)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六)公園、城市廣場、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

(七)其他設有犬隻禁入標誌的公共場所。

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或肢體殘疾人攜帶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依據《梧州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 犬隻管理區內,個人攜犬出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隨身攜帶養犬登記證和犬隻免疫證明,為犬隻佩戴犬隻標識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引,注意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二)小型犬隻用長度不超過2米的犬繩、犬鏈牽引,大型犬隻用長度不超過1.5米的犬繩、犬鏈牽引。

(三)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須徵得駕駛人同意,併為犬隻戴嘴套或將犬隻裝入犬袋(籠)。

(四)攜犬隻進入電梯間的,須為犬隻戴嘴套或將犬隻裝入犬袋(籠)。

(五)不得在公共場所給犬隻餵食。

(六)及時清除犬隻排洩物。

《梧州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六)項規定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部門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拒不改正的,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四十條第十一項、第四十二條第八項之規定,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除了遛狗必須做到依法依規,有關狗狗的“入戶”問題市民也需留心,依據《梧州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養犬人自養犬之日起15日內,必須攜飼養的犬隻接受免疫,併到住所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記。未經免疫、登記的,不得飼養。

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

文明,從你我做起

规范养狗、文明遛狗,不能少了你的参与

違規遛狗,令人們生厭的不僅僅是沒有牽繩、搗蛋作亂的狗狗,最令我們氣憤的,是對自家寵物放縱不管的主人。如何規範養狗,歸根結底是要提升養狗人的自身素質,強化其自律意識及法律意識。

整治環境,人人有責。熱切期盼廣大市民做城市建設的有心人,自覺抵制違法、違規養狗的不良行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帶動身邊人,影響更多人,為創造我市安寧和諧、宜居宜商的生活環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依法養犬

文明養犬

你我共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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