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還不起信用卡的人跳樓了何必要死,活著很好,不要一死了之

小劉剛大學畢業不久後在青島工作。小劉稱,自己原本並不迷戀彩票,只是在今年世界盃期間跟著湊熱鬧,就在網上買了一注體彩,結果就有一位女士跟小劉取得聯繫,說想跟他一起合作買彩票,帶他發財。“辦了很多信用卡,都給兒子買彩票了。”,電話裡,小劉的父親稱,自己的兒子現在買彩票買的都不敢進家門了,“想跳樓自殺”。

又一個還不起信用卡的人跳樓了何必要死,活著很好,不要一死了之

當然像小劉這麼傻的人不多,但這幾年還不起信用卡的老闆們實在太多啦!,18年的一季度的711個億這個大坑牽連著多少家庭!當然我相信有人想過這樣一個問題:假設知道自己已經得了絕症,反正日子也不多了,就想反正自己手裡還有幾張信用卡,何不趁此機會,把卡里的錢全部拿出來,留給家人也好!至少我死啦!欠的錢也應該不用還了吧!,古語云,人死帳清,事實真的如此嗎?

肯定不然,銀行也不是傻子,否則銀行也不可能開那麼多年,銀行肯定還是會想盡一切辦法繼續對這筆欠款進行追繳和催收,,但是能否成功就不好說了。銀行最終會還有三種方法對這些欠款進行追繳,才會定為呆賬或者壞賬:

一、遺產

信用卡持卡人雖然已經去世,但是如果持卡人還留有遺產或者其他財產,銀行會通過法院起訴的途徑對這些遺產進行查封拍賣處置進行抵扣,能減少多少損失就減少多少。不過比較搞笑的是,假設如果欠款人欠的是工行信用卡,而在其建行還有存款,這筆錢是不能直接抵扣的,因為銀行之間有為儲戶保密的原則。所以,不要把錢都存在同一家銀行是明智的。

又一個還不起信用卡的人跳樓了何必要死,活著很好,不要一死了之

二、繼承人

如果已故的信用卡持卡人有財產繼承人,如配偶或者子女,銀行就只能通過法院起訴的途徑將這個債務轉移到繼承人身上,(前提是欠款人有遺產),這就是傳說中的債務繼承人。

需注意的是,如果繼承人是配偶,夫妻一方死亡,那麼這就屬於共同債務,另一方有償還義務,但即便有配偶,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第4款規定,夫妻雙方任一方以個人名義負債,且超出了家庭正常開支,要是銀行的工作人員能夠證明這些錢是你們夫妻兩個人花掉的,否則另一方不需要還款,所以這筆錢也很容易成為死賬。

如果繼承人是子女,當然你也有財產給繼承人繼承的話,那這些錢就必須繼承人來還,如果繼承的遺產不足以償還欠款,那麼超出的部分子女無義務償還,如果沒有遺產,那麼這筆錢銀行也沒有辦法。

三、保險公司

現在很多銀行都會為自己的信用卡投保,通過對信用卡進行投保的方式,將這些信用卡債務的違約債務轉嫁給保險公司,一旦發生持卡人死亡,銀行就會從保險公司獲得一定的補償。

綜上所述,銀行對這樣的情況也是很無奈,這也是為什麼銀行會對信用卡設置有效期的原因。一般來說,信用卡的有效期都是五年,超過五年需要和持卡人核對信息之後才會重新發放卡片。

總之小編告誡各位看官,如果欠了信用卡的錢,你必須做到以下幾點,千萬不要想著去一死了之:

1.態度很重要,主動到髮卡行當地卡部說明實際情況。一定不要躲避,否則銀行會認為你在惡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額還款,也要儘量還一部分表示誠意。

2.保持電話暢通,反正欠別人錢,多打兩個電話你接一下也不過份。實在還不起,至少100塊先還進去,銀行告你的罪名也是惡意透支信用卡詐騙。只要你能證明你不是惡意的就行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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