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共建共治共享面貌新 龍門縣創新推行「兩規三聯一法」鄉村治理模式

基層治理共建共治共享面貌新  龍門縣創新推行“兩規三聯一法”鄉村治理模式

龍門縣平陵街道山下村的劉氏宗祠內,劉氏廣傳公家訓掛在牆上。 本報記者黃宇翔 攝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內生動力,也是激發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日前,龍門縣創新探索以“村規民約、家規族訓”倡導“德治”新風;以“黨員聯繫困難戶、鄉賢聯繫創業戶、律師聯繫法律需求戶”踐行“法治”制度;以“四民主工作法”推動民主“自治”,積極營造良好的村風民風家風的 “兩規三聯一法”基層治理模式,奏響了鄉村治理和諧發展“主旋律”,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

規範村規家規引領基層社會風氣

“敦孝弟,和鄉鄰,睦宗族,端士品……”在龍門縣平陵街道山下村的劉氏宗祠內,同宗老人在向晚輩講解劉氏廣傳公家訓。

據山下村黨總支書記劉海友介紹,山下村共有10個姓氏的村民,其中劉姓佔了大多數,劉姓村民與其他姓氏村民都相處融洽,這得益於劉氏子孫遵循祖輩的教誨,用家訓教育族人,並在族人中代代相傳,發揮凝聚宗親、教育後人的作用。

“如今,村民行為規範還有了契約約束,對弘揚社會主義新農村文明新風尚起到重要作用。”劉海友拿著《山下村村規民約》向記者說道。他口中的“契約約束”就是龍門縣結合鄉村治理實際制定的《龍門縣村規民約“十要十不要”》,這既是“模版”亦是“最低標準”。全縣所有的村、村民小組都要在此“模版”基礎上結合本村(村小組)的實際制定“個性化”的村規民約細則,通過村民代表討論修訂、村民大會表決通過,從“共同制定”到“共同遵守”再到“共同監督”,形成村民“共同維護”的“行為規範”。

此外,該縣還制定了《龍門縣家規族訓“六維三字經”》,發揮家規族訓、尊師重教等祠堂文化的傳承與延續,並以傳統祠堂文化特有的 “獲得文化歸屬感與共享感”的媒介特質,在全縣開展“好家風好家訓”評選活動,通過規範村規民約和家規族訓引領基層社會風氣、家庭風氣。

傳幫帶優良傳統促進發揮村黨總支領導核心作用

“山下村劉氏宗祠2011年重修,開始大家顧慮較多,重修方案一直沒定下來。”回憶起當年重修祠堂的情景,劉海友說,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劉三才發揮黨員模範帶頭作用,牽頭成立了山下村宗祠理事會,大力發動鄉賢群眾支持,投入160多萬完成了祠堂重修工作,充分發揮了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龍門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山下村的黨員幹部歷來作風優良,這與該村重視村“兩委”幹部的培養有密切關係。山下村多年來換屆選舉工作都是平穩過渡,尤其注重對後備幹部的培養,四任黨組織書記都是在前一任書記的培養和帶動下成長起來,新舊班子間形成團結協作,共謀發展的優良傳統,村中重要的事務幾任班子都集中研究,進一步增強了黨總支的組織力和戰鬥力。

與此同時,山下村委充分發揮黨員聯繫群眾的作用,為民做好服務。山下村黨員積極聯繫困難戶,定期收集村民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根據困難情況到群眾家裡幫助解決問題難題,讓困難戶切實感受到黨的溫暖和關心。

鼓勵弘揚優良傳統民俗振興鄉村文化

“只有把農村基層治理抓好了,才能給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龍門縣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接下來,全縣上下將通過修訂村規民約,開展倡導“契約精神”成為群眾遵規守約的自覺行動,實現村民自治和村風民風明顯轉變;通過建好宗祠、管好宗祠、用好宗祠,將宗祠建設成為基層文化宣傳陣地,成為傳播知識、傳承文明的場所,成為群眾愛黨、愛國、愛家鄉的“精神家園”;通過設立鄉村民俗文化獎教專項基金、建立民俗文化研究會、促進會,對優良傳統民俗等方面給予鼓勵,全面振興鄉村文化。

與此同時,該縣還將積極開展“文明戶”“榮譽村民”年度評選活動,同時抓好 “星級黨支部”“黨員示範戶”“優秀黨員”創建活動,選樹優秀標杆,形成示範帶動。本報記者黃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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