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工商銀行變「老賴」與這兩行長密切相關

近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公佈消息,今年以來,濟寧農商行、梁山農商行、魚臺農商行、金鄉農商行、曲阜農商行、中信銀行、濟寧銀行、工商銀行任城支行、濟寧銀行洸河支行、工商銀行濟寧分行

等濟寧多家銀行因違法違紀被山東監管局濟寧銀監分局處罰,另外8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紀被處理。今天提及兩位被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人分別是翟遠福和劉磊。


濟寧工商銀行變“老賴”與這兩行長密切相關


根據公告,翟遠福因對違規對外擔保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直接和管理責任,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劉磊因對違規對外擔保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管理責任,取消終身的董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先說說翟遠福,曾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任城支行行長。就是這位大名鼎鼎的支行行長可謂是創造了國內銀行業的很多“奇蹟”,此人堪稱“膽大妄為”。在其任職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任城支行行長期間,出現了很多奇葩的借款,造就了濟寧工商銀行名譽掃地,更是成就了濟寧工商銀行“老賴”的名聲。

舉一兩個例子就能說明問題。


濟寧工商銀行變“老賴”與這兩行長密切相關


2014年8月,濟寧交運集團公司與工商銀行濟寧任城支行簽訂《理財服務協議》,然而這裡面有詐!去年濟寧工商銀行任城支行違法違規理財的內幕被法院公佈,讓人瞠目結舌的是堂堂國有銀行行長竟然私刻公章,欺詐濟寧交運集團400萬元,用於違規理財放貸,謀取不當得利。當時的行長正是翟遠福。而其狡辯的伎倆也非一般人能學的!

濟寧工商銀行變“老賴”與這兩行長密切相關


其實,向上述這種違法違規《理財諮詢服務協議》,還殃及恆基集團、迪爾集團以及不少個人散戶,翟遠福治下的工商銀行濟寧任城支行不知道簽了多少家?忽悠了多少資金?

從目前法院判決公佈的數據來看,2014年前後,工商銀行濟寧任城支行違法違規發行的《理財服務協議》涉及資金已經過兩億,而這些資金的被“坑”一方,一直持續不斷的起訴,再起訴。曾經一度,工商銀行濟寧任城支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曾經一度,濟寧工商銀行被要求代還任城支行的外欠款。


濟寧工商銀行變“老賴”與這兩行長密切相關


工商銀行濟寧任城支行當時為何干這事?其實無利不起早,任城工行蓋章籤協議向民間“付息借款”,讓出借人直接把錢打到“用錢賬戶”,這些本金根本就不走工行流水,但是由任城工行蓋章、行長翟遠福簽字背書,很多企業和個人認為銀行不會坑人,加上有利可圖,就把大把的資金放進去了。而工行再與“用錢賬戶”的使用人簽訂協議收取“高額利息”,這個利息是高於“付息借款”的“利息”的。就這麼個套路!

為什麼翟遠福如此大膽?那要看看誰是他的“保護傘”?聽說過個人逾期不還錢,還沒聽說銀行欠錢逾期不還的,濟寧工商銀行就這麼著赤裸裸的欺負濟寧人民的智商。那要看這個銀行的頭頭是誰?翟遠福在任期間,濟寧工商銀行的行長正是“劉磊”,此人也是“膽兒肥”、“肆意妄為”、“牛氣沖天”,結果2015年5月13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濟寧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中國工商銀行濟寧市分行行長劉磊(正處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濟寧工商銀行變“老賴”與這兩行長密切相關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的行為不僅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而且擾亂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影響國家金融秩序的穩定。而劉磊在被查的那年2月份還約媒體發文《適應經濟新常態 搶抓發展新機遇以更積極的姿態融入地方經濟發展大局——中國工商銀行濟寧分行發展紀實》,文中大肆吹噓“2014年,中國工商銀行濟寧分行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創新經營管理模式.....以積極的姿態適應新常態對經營......以更務實的作風投身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充分發揮

國有大行融資主渠道作用,利用自身網點佈局和產品優勢,滿足地方企業和廣大居民客戶金融服務需求。全年累計發放各類貸款369億元,各類貸款餘額393億元,較年初增加21億元;累計發放表外融資510億元,各項貸款及資產規模繼續穩居當地同業首位。”

國有銀行欠錢不還,違法放貸,私刻公章,難道這就是“劉磊、翟遠福”們的“發揮國有大行融資主渠道作用”嗎?一個老鼠髒一鍋湯,像“劉磊、翟遠福”們把整個工商銀行給抹成“黑版”了,那些當年曾經誓死效忠劉磊的馬仔們依然是否還在“興風作浪”?此時,該休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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