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最好的朋友越應該具有分寸感

越是最好的朋友越應該具有分寸感

我最佩服的就是同學林子和她最好的兩個朋友之間的友誼。

林子經常和我說起,她和小豆,王薇的感情,三個人從小學開始就認識,性趣相投,脾氣相合,是典型光著屁股長大的好朋友。

這些年,她們三個人經常一起聚會,出去遊玩,但從沒有紅過臉。為什麼呢,因為三個人出去如果說好AA制,那就誰也不會扭捏,回家後就算好帳,把錢一均,皆大歡喜。

如果聚餐是誰張羅的,想請客的人就會提前說,今天不用AA制,我請客,另兩個人也高高興興地去赴宴,誰讓都提前說好了呢。

借錢時更是這樣,只要借錢,借錢的人不用對方張羅,錢一到手,借條就會隨之奉上。兩個人絕不會說許多的客套話,這麼多年的感情,信任還是有的,不用了。

因為她們知道,感情有,信任有,那麼為了友誼的繼續,她們更不應該辜負這份情義。把借錢的事按照正規的程序來,事前說好總好過秋後算帳瞎扯皮。只有良好的分寸感才是維護友誼最正確的打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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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阿蓮碰到了一件煩心事,老公的鐵哥們陳蜜遇到了難處,說要來她家住一陣子。陳蜜是老公的鐵哥們,也是大學時的前女友。結婚時老公就和阿蓮說了,陳蜜他們倆是吃飯旅遊打球都相當默契的朋友,就是在愛情上總也產生不了火花。後來兩人相處一陣子後就說還是做回朋友吧。

阿蓮也不是個小氣的人,現在這個社會誰還沒有個朋友。再說自己過自己的小日子,井水不犯河水。

可是現在不同了,陳蜜離了婚沒有地方住,要來她家住。阿蓮不是很願意。老公說她變小氣了。好,她不小氣,讓陳蜜住進了三室一廳的家裡。

但陳蜜還就是一個大大咧咧的人,在家裡不顧兩人的感受,晚上洗完澡後就穿著睡衣和老公聊天,聊的還都是兩個人大學的事情,弄得阿蓮一句話插不上嘴,反倒像個外人。

直到後來,阿蓮發現陳蜜還用自己的洗髮水,化妝品,甚至穿自己的內衣。終於受不了,向老公抱怨,並且強烈要求老公讓她搬出去。老公還說她事多。

阿蓮向同事抱怨老公的鐵哥們,同事正色對她說道:阿蓮,我不排除男女之間有真正的友誼,但是你讓她住到你的家裡來,這就是太沒有分寸了。家是最私密的地方,怎麼能讓一個外人摻和進來,你現在既然已經感到不舒暢,就說明她做得過分,侵犯了你應有的隱私權與私密感。沒有一個客人該有的樣子,所以你也不必客氣。

回到家,阿蓮就對陳蜜說,給她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因為自己的婆婆要來了。

陳蜜最近好像也感受到了阿蓮的不滿意,搬走了,但逢人就說,我和她老公就是個朋友關係,至於這個樣子麼,我要是想要她老公,還輪不到她呢。

阿蓮聽後氣得夠嗆,沒想到自己伺候她吃喝住那麼多天,最後還幫助她找好了房子,並且給她個臺階下,沒成想卻落得這樣一個下場。

對於沒有分寸感的人,凡事在事前不滿意的時候就直接說,好過事後再做壞人。

分寸一詞最早出自《戰國策·齊策》中有關孟嘗君的一則典故,意指瑣碎微小之事,在現代關係學中引申為處世為人的界限。超越界限感的關係,即使是小事,也是人際關係的一把利刃,會讓人傷得體無完膚。

世人皆知,金嶽霖愛慕林徽因,雖然她和梁思成結了婚,但金嶽霖為她終身未娶,並且一直以朋友的名義住在她家附近。

這樣的關係自然是世人說東道西的好素材。所以在金老八十六歲時,有人寫《林徽因傳》,並請他作序。

他是這樣說的:我所有的話都應該同她自己說,我不能說,我沒有機會同她自己說的話,我不願意說,也不願意有這種話。

這才是刻進生命裡的分寸,即使斯人已逝,我依然保持著應有的禮節與分寸。不給後人留以口舌。

有子曰:禮之用,何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就是有若,有子說:禮在應用的層面,其核心秘訣在於保持一種和諧的關係,而這種關係長期保持就需要具有分寸感。

保持親密關係中的分寸感,是讓友誼之花長盛不衰的秘訣。

願你我在任何親密關係中知分寸,懂分寸,懂規矩,不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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