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以檢察技術支持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案件辦理

河北:以检察技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办理

河北:以检察技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办理

9月17日,河北省檢察院出臺《在辦理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案件中加強技術支持保障的意見(試行)》,充分利用檢察技術手段支持保障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案件辦理。此舉得到高檢院信息技術中心的首肯。

為了聚焦主責主業,給生態環境案件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持,自今年5月起,省檢察院技術部門與環境保護部門積極探索檢察技術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案件中的作用,加強業務調研,充分了解公益訴訟工作中的技術需求,並就兩部門辦理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案件的配合、分工、工作流程等事項予以明確,確保工作有序、高效進行。

《意見》明確了辦理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案件時檢察技術部門需提供技術支持保障的項目,包括勘驗取證、技術協助等。檢察技術人員可以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協助辦案人出庭質證,專業性較強的領域經辦案部門同意也可以聘請相關領域有專門知識的人協助辦案人出庭質證。

《意見》明確了技術支持保障的方式方法,要求檢察技術部門積極協助相關業務部門的委託鑑定工作。檢察技術部門還可以通過技術諮詢、技術性證據審查等方式提供技術協助。

《意見》暢通了受理技術協助的渠道,明確了檢驗鑑定、勘驗取證、技術協助的人員和時限,並要求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案件辦理的技術支持保障時,要嚴格依法依規辦理,確保客觀全面、科學規範、及時高效。

《意見》建立了技術協作的“外腦”體系,注重加強技術合作,積極構建技術保障體系,建立與大專院校、科研機構、檢測機構以及環保、國土、農業、林業、水利、海洋等政府部門及其下屬的監測、科研單位的協作機制,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相關專業領域的技術專家庫、檢測機構名錄、鑑定機構名錄,開展全方位技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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