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機關織好「司法保護網」

嚴懲侵害權益的各類犯罪,加強訴訟權利保護,積極開展經濟幫扶、就學安置、技能培訓等綜合救助……5月29日,記者從省檢察院獲悉,省檢察院已於近日製定出臺了7項措施,為廣大農村留守兒童提供更貼心的司法保護。

新出臺的《浙江省檢察機關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司法保護七項措施》明確,全省檢察機關將依法從重從快批捕、起訴性侵害以及拐賣、綁架、遺棄、虐待、暴力傷害等嚴重侵害農村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並會同公安、法院等司法機關,組織開展各類專項打擊行動。堅決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和重罪輕判等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現象。嚴肅查處侵吞國家關愛留守兒童資金、物資的職務犯罪,確保國家關愛留守兒童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

同時,檢察機關將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訴訟權利保護。會同司法行政部門,為遭受犯罪侵害的農村留守兒童無償提供法律援助;會同公安機關推行“一站式辦案”模式,儘可能避免被侵害的農村留守兒童遭受“二次傷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機制,對被遺棄、生活無著等農村留守兒童,積極開展經濟幫扶、就學安置、技能培訓等綜合救助;對身體遭受嚴重傷害、面臨嚴重人身安全威脅或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留守兒童,將聯合救助機構做好緊急庇護和短期生活照料。

此外,我省檢察機關將著力建立健全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綜合體系,如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門的銜接配合,在工作評價標準、社會調查、逮捕必要性證據收集移送、法律援助、分案起訴等制度上,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配套工作體系;推動建立多部門合作及司法藉助社會力量的長效機制,實現農村留守兒童司法保護、政府保護、社會保護和學校保護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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