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思純和歐豪分手!這有什麼好八卦的?

馬思純和歐豪分手!這有什麼好八卦的?

其實我是不太喜歡跟熱點的,畢竟被太多人嚼過的東西,自己來寫的時候覺得有點沒意思。微博裡面看到馬思純和歐豪分手的說明相信大家都看了,一大堆吃瓜群眾說什麼再也不相信愛情了,但是我要說我還相信,並且永遠相信。並且多老都相信,因為愛情一直會存在,只是可能不同的年紀,愛情會用變成另外一種形態。

馬思純和歐豪分手!這有什麼好八卦的?

相逢無悔,過往無憾。雲淡風輕,只當全然無愛了,才能說出相逢無悔,過往無憾這種佛系申明。還是比"你愛大海,我愛你."來的高級些,就像王菲離婚時說的,"我還好,你也保重。"都分開了,就不要說愛了,能夠無憾,也就知足了,不再糾纏。

決斷要離開的人,走的時候一定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絕不拖拉,一個好的前任,要就體面的離開,就永遠別見面,不要聯繫,不要做朋友,也不恨,不要再任何場合或者和別人說Ta的不好。

馬思純和歐豪分手!這有什麼好八卦的?

其實能做到真的挺難的,最可怕就是相處時不知珍惜,錯過時方知遺憾。然後把前任的遺憾放在心頭,其實這是最沒必要的,如果Ta真的那麼好,那為何當初要放過呢?

特別是有一些電影,什麼《前任3》,《後來的我們》真的把前任這個角色,給神話了,什麼白髮蒼蒼追憶前任,什麼已經家庭幸福美滿了還跟前任說“我想你“,你讓現任的顏面往哪裡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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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那種油膩的中年男人,說起當年的夢中的白衣飄飄的女同學滿眼的追憶,隻字不談和現任老婆一起風雨同舟的過往。是不是因為最後沒有得到,所以前任這個角色就變得特別有魅力?追憶前任,恐怕前任也並不會回來,也不會讓你過好這一生。

普通人的世界裡面,沒有那麼多forgive 和forget,也沒有什麼多年後街角相遇,你若單身,我就相隨的狗血劇,就是最簡單的,失去就是失去。就和擁有的時候一樣,沒有道理可循,也沒有邏輯可講。就如同我們本來就沒關係,所以以後沒關係,那也沒關係。

馬思純和歐豪分手!這有什麼好八卦的?

什麼“後來我們什麼都有了,只是再也沒有了我們”我的天吶,這種非主流青春語錄裡摘抄的話怎麼還有人拿來說,還用在電影裡企圖換取眼淚。真的太天真了。你是法拉利系列買齊了還是愛馬仕限量當買菜包了?沒有的話,少說這種屁話,麻煩看看你現在身邊所擁有的,然後緊緊抓住。不然你真的可能是“後來我除了變得老了,什麼都沒有。“

人啊,到底什麼時候才能珍惜眼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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