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中興公司與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簽署長達25頁的新和解協議。協議內容包括:
1.中興必須支付10億美元,並在BIS將中興從黑名單上除名之前,額外支付4億美元罰款作為代管金;
2.新增暫停禁止令,考驗期10年,一旦違規,立刻發動;
3.中興兩家公司的董事會和管理層全部撤換;
4.美國商務部選派合規協調員入駐中興,雙重領導,工資由中興支付。
而現在
美國商務部長羅斯宣佈任命華盛頓律師羅斯科·霍華德(Roscoe C. Howard Jr.)為中興公司特別合規協調員(SCC)。
商務部稱,作為特別合規協調員,霍華德將協調、監督、評估和報告中興及其全球子公司和關聯公司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法律的情況。
通告表示,合規協調員是一個獨立的職位,並且“既不作為中興公司(或BIS)的僱員或代理人,也不作為中興公司的法律顧問”。霍華德將向BIS、中興通訊總裁和董事會彙報工作。
根據2018年6月和解文件,霍華德將擁有全面且完整的權利,可以接觸所有相關的公司員工、賬目、記錄、系統、文件、審計、報告、設施和技術信息。
另外,特別合規協調員還將增加一個與美國政府溝通的新渠道:SCC將能夠傳達美國政府和BIS關於公司履行合規義務的問題的答覆和反饋,公司也將能夠把合規成果和對合規義務的履行展示給SCC,從而轉達給美國政府。
這樣的中興不倒閉,還開著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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