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志:我在301聽證會上爲中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努力和成果陳詞

酷暑之下,中美貿易戰也不斷升溫。7月11日美國政府發佈了對從中國進口的約2000億美元商品加徵10%關稅的措施,8月2日美國貿易代表聲明擬將加徵稅率由10%提高至25%。針對美方上述措施,中國被迫採取反制措施,於8月3日宣佈對原產於美國的600億美元商品加徵25%、20%、10%、5%不等的關稅。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將其加徵關稅措施付諸實施,中方將即行實施上述加徵關稅措施。

以技術轉讓和知識產權為主要內容的所謂301調查是美國發動貿易戰的直接藉口。2017年8月,美國突然對華髮起301調查,並於今年4月初依據調查結果,公佈擬加徵關稅的中國商品建議清單,其中涉及中國500億美元的出口產品。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佈公告稱,公眾可於5月11日之前向其就清單內容和稅率提交書面意見,並計劃在5月15日就清單內容舉行聽證會。

為了代表中國企業發聲,澄清事實,中國專利保護協會申請參加5月舉行的301聽證會,並且委託高文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正志、連捷遠赴美國華盛頓出席。原定於5月15日舉行的聽證會也因為要發言人數眾多延長至3天。

就301調查的背後原因、聽證會的成果、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努力和成果等問題,《北京週報》記者周曉燕、張莎莎獨家專訪了出席聽證會的代理律師王正志。

王正志:我在301聽證會上為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努力和成果陳詞

高文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正志(左)

《北京週報》:什麼是301調查?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之後,作為WTO成員國,美國和多數國家都承諾用多邊解決機制來處理成員國之間的糾紛和摩擦,這一調查手段基本閒置。美國為什麼時隔多年又拿起301調查的大棒?

王正志:國際貿易領域的“301”特指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簡稱301條款,美國常援引此條款對被認為貿易做法“不合理”“不公平”的國家進行報復,基於301條款的調查,簡稱“301調查”。

301調查的目的是對美國國內產業做出相應的保護。法律中的第301條規定了比較詳細的操作條款。從美國的角度來看,主要是出於國家利益和國內企業的貿易利益的考慮出臺了這部法律。因此,誰是他的貿易伙伴,誰就有可能成為整部法律規制的對象;誰是他更大的貿易伙伴,被調查的頻率就會增加。因為貿易水平沒有達到一定量級是用不到它的。尤其在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中美雙邊貿易量增加速度很快。所以自然而然地,301調查出現頻率就會更高。它其實是跟貿易量有關的,他們希望通過這部法律來保護美國國內的產業和貿易。

301調查會產生多種效果,目的是多維的。一是客觀上保護了本國產業,這也是美國得到國內各種聲音支持最主要的理由。同時也打擊了競爭對手,遏制競爭對手是所有商業競爭中必然的做法。

其次,“中國製造2025”也是原因之一。美國等國家對“中國製造2025”產生了很濃的興趣。他們不希望競爭對手變強,所以通過各種手段遏制中國的成長。

《北京週報》:經過您和連律師在聽證會上的努力,最終取得了什麼樣的成果?

王:美方既然舉行公開聽證會,參加聽證會是所有利益相關方的權利,中國各利益相關方應該發出聲音,充分利用公開聽證的方式反映自身訴求,向美國政府和公眾傳達中國國內知識產權領域的真實情況,維護中國企業的權益。

我們代表的是中國專利保護協會,發出了中國企業的聲音。我們主要闡述了外國公司能夠在中國成立獨資公司,並通過中國司法系統成功保護其知識產權。

第一,我們重點陳述了中國不存在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情況,我們有很多外國企業、外國人在華知識產權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成功案例,所以我們指出他之前的指責是片面的。

第二,我們指出, 外國公司要想在中國開展業務,必須與中國國內公司建立合資企業及外國知識產權在中國得不到保護的說法毫無依據。我拿自己服務的客戶、代理的案件舉了例子,蘇州崑山和江蘇江陰分別有一家進入中國10年的獨資企業。獨資企業運轉的很好,獨資企業的法律性質是不容置喙的,不存在強制合資。更重要的是有一家正在考慮開設第三家工廠,也就說明其對中國的投資環境和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商業環境是滿意的,否則不會考慮繼續建廠。

所以我們就從企業和保護協會的角度,提出了這兩個不同的觀點,發出了我們自己的聲音。這樣的做法比新聞報道更加直接,美國相關部委的專業官員在聽我們的意見,我們有了面對面的交流,向對方說明原來的指控與事實不符,澄清了事實。

我們兩個人陳詞完畢,觀眾共鳴很強烈。在場的一些媒體也過來跟我們說,你們的陳述非常振奮人心。

《北京週報》:近幾年來,中國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哪些成果?

王:第一,我國知識產權的立法起點高、速度快、體系全。1983年頒佈的《專利法》,1987年《商標法》,1990年《著作權法》,這是知識產權法的三大支柱。這三大法律的立法水平是跟當時世界知識產權立法水平比較接近的,尤其是大陸法系的德國,我們借鑑了德國知識產權法的最新成果,在80年代就把法律框架定了出來。

第二,在保護措施上不斷加強。例如,我們對於侵權的處罰在逐漸加重,還專門修訂了刑事法律,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門檻降低,目的是為了打擊侵權行為。在執法和司法環節上,中國在短短二三十年採取了很多舉措,保障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效果。

三是機構設置優化方面。今年我國政府機構改革,把知識產權保護納入了市場監督保護的範圍內。國家知識產權局併入原來工商總局改為市場監督總局,把專利執法、商標執法、食品藥品執法等等都彙總在一起。這就解決了原來比較分散的情況。有一些領域,比如專利原來存在“沒有腿”的現象,基層、區縣以下沒有執法部門,更談不上專門的執法隊伍。原來的情況在某些場合是非常尷尬的,法律很好,水平很高,但是執法沒有保障。沒有人去執行,更談不上有專業的人去執行。把知識產權保護納入工商執法範圍,這一做法很大程度上解決了我們的問題,因為工商在中國是非常強大的,街道上都有工商所。也就是說網絡非常密集、體系非常健全。所以這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是利好的,在執法的力量上國家做出了佈局和安排,當然效果還要待運轉一段時間後才會體現出來。

第四,整個社會知識產權文化建設方面。我們每年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宣傳是非常厲害的。可以毫不誇張的說,現在連小學生都知道看電影不能盜版,和我們小時候是不一樣的。這是因為知識產權宣傳到位,人們對知識產權成果的尊重意識提高了,這個其實是最核心的,其他可以說都是手段。北京市的知識產權就從娃娃抓起,做了很多小畫冊,送到校園去。我自己也給中學生講過知識產權課。這些都是可喜的、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並不像國外指責的那樣一無是處。

《北京週報》:既然我們做出了這麼多努力,也去得了很多的成就,為什麼美國還在不斷指責我們,是看不到我們的成果嗎?還是故意選擇無視?

王:一是他們本身不夠客觀。比如,一個外國人在中國,中國的法律體系保護了他9次,他很滿意。但只要有一次不滿,就要叫罵。但主要要看其叫罵之後的做法,如果在這之後真的走人了,說明這個地方著實讓他失望透頂了。但如果還繼續跟我們做生意,說明他會進行權衡。

第二,與中國對於國內知識產權取得的成就在境外宣傳不夠有關。有語言優勢的媒體,要把中國正面的情況向外傳播,多組織一些平臺讓真正的專業人員出去宣傳。我出席的國際會議上中國的聲音很少。我曾經當場指責一些外國人,他們所講的都是中國30年前的法律,但是如果無人糾正,外國對我國片面的瞭解就會把中國妖魔化。因此,對知識產權領域的正面宣傳,尤其是比較靠近英語文化的宣傳,個人認為擴大一百倍都不夠。目前,我們的表達大部分限於境內,而全球化時代,我們要主動對外宣傳,客觀地展示我們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

《北京週報》:現在貿易摩擦加劇,知識產權領域也是“重災區”。您對於中國企業如何更好地在這其中去保護自己,捍衛自己的權益,有何建議?

王:很簡單,三步走。第一,打鐵自身硬。我們自己要研發東西,要有自己的產品,這是立身之本。沒有自己的研發、創新、產品是不行的。第二,自己的東西要及時保護。要通過現代的,比較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手段,在產品所能觸及的任何市場和國家做知識產權佈局。自己“頭戴盔,身穿甲”很重要。第三,要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要有這個意識。現在很多企業,包括我們服務的企業在內,都開始做FTO (Free-to-Operate)。即產品進入歐洲市場之前,先委託律師到歐洲市場進行調查。即便自己“頭戴盔,身穿甲”,但是在別人的領地裡,知識產權佈局或是陷阱是未知的,如果不委託專業的服務機構進行必要的調查,就很有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往小說就是競爭對手之間的摩擦,往大說就會引發貿易衝突。

《北京週報》:目前,中美貿易摩擦不斷升溫。關於中美貿易戰的走勢,您如何判斷?

王:貿易摩擦自古就有。只要有國界、有海關、有主權國家,就有存在的必然性。只不過隨著貿易量加大,衝突的頻率會提高。

首先,我認為這是一種正常現象。兩家攤販在路上做生意都會有爭議,更何況中美是世界上兩個最大的經濟體,因此貿易摩擦有一定的必然性。

未來的貿易爭端不會停止,也不會消失,是否會加劇呢?個人認為不會,因為貿易是一個表現形式,貿易背後是兩國的政治、外交方面的各種因素。國家要發展肯定是雙方共識,表現在貿易衝突上是一個階段內極端的走向,當這種走向產生的危害很大時,任何一方都會冷靜下來,不會不計後果地放任它的發展,否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如果有比較理性的、智慧的政府和決策體系,至少中國是有的,情況就不會加劇。

至於持續的時間和表現的形式,目前的緊張局面可能在短期不會消除,新的對策的研究不會那麼快。即便有了對策,新的機制產生效應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所以我的基本判斷是:第一,情況不會惡化到不可收拾;第二,緊張的局面會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第三,這種貿易爭端的緊張局面會在一段時間後得到有效的調整和改善,因為發展是雙方共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