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學校執勤,難道沒有「越俎代庖」?

“應學校及教育局要求,每天都要有家長陪同學校護導,所以每位家長都要輪值……執勤時間為7:40之前到8:00……”近日,天津濱海新區某小學在家長群裡發佈了這樣一則通知。(新華社微信公眾號,9月26日)

孩子入學,家長遭殃。不少地方小學,老師給家長排值日表,讓家長輪流值日的事情引起了網友們廣泛的討論。

孩子開了學,給孩子報了名。家長們便開始了為學校打工的日子。每天給孩子佈置作業、輔導作業、批改作業,定期要去學校打掃教室衛生一週,放學時間輪流安全值班一週。表面上看,一片祥和,事實上,家長也有很多無奈。無所事事的家長倒是無所謂,上班的家長就不好過了。單位的工作被耽擱了還要被問責。配合學校教育下一代無可厚非,可是這樣的教育模式真的哭了家長們。

學校提倡的是“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不讓孩子勞動,怎麼來發展孩子的勞動教育?不發展孩子的勞動教育,怎麼讓孩子成長為一個健康合格的公民?

學校為了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維護校門口秩序,安排家長執勤的初衷是好的。但這不能成為學校逾越家校關係的邊界,學校應當承擔起自身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安排保安、行政人員承擔執勤工作,而不是轉嫁給家長。只有學校承擔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不把任務轉嫁給家長,才能建設更和諧的家校關係,才能贏得家長對學校、對老師的理解和信任。

家長固然有配合學校開展工作的義務,但是這種義務更多集中在家庭教育方面。學生上學期間的護導及安保,更應該是校方的責任。學校應該謹守權責邊界,切勿以“家校共建”為由綁架家長,讓家長承擔無限教育責任。

蘇霍姆林斯基曾形象把家庭和學校比作兩個“教育者”,認為這兩者不僅要一致行動,要向兒童提出同樣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著一致的信念。

在教育孩子上,老師和家長應“守土有疆,各盡其責”,而非互相推卸或越俎代庖。以“打掃教室”來說,如果是小學低年級孩子,勞動能力還不足以把教室整理好,偶爾有熱心的家長能夠到場進行示範,對孩子們是一種陪伴、教導,這未嘗不可,但如果高年級還是如此,顯然就逾越了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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