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靖江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編外2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派遣至相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本市戶籍或普通高校入學時為本市戶籍;年齡在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1987年9月25日至2000年9月28日期間出生);靖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崗位放寬至35週歲(1982年9月25日以後出生);

3.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⑴曾受刑事處罰的;

⑵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的;

⑶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⑷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⑸有其他不宜從事編外人員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佈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專業加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佈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組織報名前通過靖江人才網向社會公佈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 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採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網上、電話等方式報名。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9月25日- 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為: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號樓人力資源市場大廳(靖江市人民中路123號)。

2.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⑶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注意事項:

⑴報名人員經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後,填寫《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招聘報名表》;

⑵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真實、不準確,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⑶招聘崗位的專業條件按類別設置,其相關專業範圍按《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確定。

4. 領取准考證:

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號樓5樓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窗口領取准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試

⑴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複習用書。滿分為100分,形式為閉卷,筆試成績將在靖江人才網公佈。

⑵專業加試。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須進行專業加試的崗位由各主管部門組織專業加試,專業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專業加試總分為100分。

⑶面試。不須加試的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須加試的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佔30%和加試成績佔70%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筆試人數不足1:3的,按筆試人數面試。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後,當場通知考生。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攜帶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

(四)總成績計算與公佈

面試結束後,無專業加試要求的崗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佔50% 、面試成績佔50% 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有專業加試的崗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佔30% 、專業加試成績佔40% 、面試成績佔30% 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在靖江人才網公佈。

(五)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於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89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根據崗位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員在靖江人才網公示3天。

2.公示結束後,考察合格人員,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發放《聘用通知書》並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相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對派遣人員實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後待遇按照《靖江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如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其與原單位的人事關係或勞動糾紛,概由其本人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和各機關事業單位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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