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報告

基金管理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報告出具日:2018年8月29日

清算報告公告日:2018年9月27日

一、 重要提示

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6]2798號文註冊募集,於2017年3月10日成立並正式運作,基金管理人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託管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將終止並進行基金財產清算,且無需召開持有人大會。根據《關於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財產清算及基金合同終止的公告》及《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後運作日為2018年8月15日,於2018年8月16日起進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和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於2018年8月16日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履行基金財產清算程序,並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本基金進行清算審計,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

二、 基金概況

三、 基金運作情況

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6]2798號文註冊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等規定於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8日向社會公開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17年3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額總數為200,034,131.44份。自2017年3月10日至2018年8月15日期間,本基金正常運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 “《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將終止並進行基金財產清算,且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截至2018年8月15日日終,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 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已連續60個工作日不滿200人,觸發了上述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根據《基金合同》約定,本基金將依法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本基金的最後運作日為2018年8月15日,並自2018年8月16日起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由於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債券無法確定變現時間,本基金計劃將進行兩次清算,其中第一次清算期間為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9日,第二次清算期間將根據流通受限債券的變現時間確定。

四、 財務會計報告

基金最後運作日資產負債表(已經審計)

會計主體: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報告截止日:2018年8月15日

單位:人民幣元

注:報告截止日2018年8月15日(基金最後運作日),基金份額淨值1.0102元,基金份額總額8,092,575.67份。

五、 清算情況

自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9日止的清算期間,本基金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本基金的資產、負債進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則和清算手續進行。基金資產處置、負債清償及基金淨資產分配情況如下:

1、 資產處置情況

(1) 本基金最後運作日應收利息人民幣434,922.41元,包括應收銀行存款利息人民幣27,244.12元、應收交易保證金利息人民幣0.48元及應收債券利息人民幣407,677.81元。截至2018年8月29日應收利息餘額為人民幣458,706.17元,其中應收銀行存款利息人民幣28,106.24元、應收交易保證金利息人民幣0.48元及應收債券利息人民幣430,599.45元,該款項將於第二次清算時再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

(2) 本基金最後運作日交易性金融資產人民幣4,707,000.00元,系因重大事項停牌而未能變現的流通受限債券,其明細如下:

待停牌債券變現後,基金管理人將於第二次清算時再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於2018年8月29日,本基金持有停牌債券尚未復牌。

2、 負債清償情況

(1) 本基金最後運作日應付贖回款為人民幣10.10元,該款項已於2018年8月16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後運作日應付管理人報酬為人民幣16,631.01元,該款項已於2018年8月17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後運作日應付託管費為人民幣5,543.68元,該款項已於2018年8月17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後運作日應付交易費用為人民幣2,337.63元,該款項將於第一次清算結束後支付。

(5) 本基金最後運作日應交稅費為人民幣1,364.80元,該款項已於2018年8月17日支付。

(6) 本基金最後運作日其他負債為人民幣96,123.52元,包括應付信息披露費人民幣58,081.64元、應付審計費人民幣29,041.88元及應付銀行間賬戶維護費人民幣9,000.00元。其中,應付信息披露費人民幣58,081.64元及應付審計費人民幣29,041.88元已於2018年8月20日支付;應付銀行間賬戶維護費將於第一次清算結束後支付。

3、 清算期間的清算損益情況

注1:利息收入系計提自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9日止清算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及債券利息。其中,銀行存款利息人民幣862.12元、債券利息人民幣22,921.64元將於第二次清算時再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

注2: 律師費系預提的因清算所產生的清算律師費,該款項將於第一次清算結束後支付。

注3:根據《關於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財產清算及基金合同終止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剩餘財產中支付。

4、清算期間的剩餘資產分配情況

資產處置及負債清償後,於2018年8月29日本基金剩餘財產為人民幣8,178,954.52元,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約定及《關於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財產清算及基金合同終止的公告》,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並清償基金債務後,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2018年8月29日本基金剩餘財產為人民幣8,178,954.52元,其中包括未變現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人民幣4,707,000.00元(該金額為停牌債券最後運作日估值金額,與停牌債券資產實際變現金額可能存在差異),應收銀行存款、交易保證金及債券產生的利息人民幣458,706.17元。上述剩餘未變現的資產將根據變現情況在第二次清算時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因清算款劃出日不能確定,暫不能準確預估清算結束日至清算款劃出日前一日銀行存款產生的利息,該期間利息亦屬全體份額持有人所有,將在第二次清算時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報告已經基金託管人複核,在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並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公告。

六、 備查文件

1、備查文件目錄

(1)《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審計報告》

(2)《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見》

2、存放地點

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場所: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28號榮超經貿中心46層

存放網址:http://www.ubssdic.com

3、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在營業時間內至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場所免費查閱。

諮詢電話:400-880-6868

國投瑞銀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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