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毒死6隻狗被拘,辯方:毀壞財務罪,檢方:投放危險物質罪!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只因為狗曾經咬過自己,就投毒將小狗毒死,投的還是老鼠藥,這放在公共場所是由一定危險的。

2017年8月29日,遼寧某個小區的業主周先生帶著自己家的寵物狗散步,可是突然狗出現了口吐白沫,嘔吐、到處瘋跑的狀況,周先生趕快把狗送到了寵物醫院,寵物醫生判定小狗是因中毒而死,後來,周先生髮現小狗當時吐出的有自己沒有餵過的雞肝。

男子毒死6只狗被拘,辯方:毀壞財務罪,檢方:投放危險物質罪!

在後來的幾天,相繼幾位業主家的狗均出現了被毒死的情況,業主向小區反應,懷疑有人下毒。物業在小區內張貼告示,警戒各位業主帶自己家狗時要注意,不要亂食用東西。

在2017年的12月,男子鄒某被刑拘。通過調查發現,鄒某曾經在兒子的小區居住時,被狗咬過,所以便用老鼠藥浸泡雞肝,將毒雞肝放置在小區附近的草坪上,最後導致周先生在內的6只寵物狗死亡。

男子毒死6只狗被拘,辯方:毀壞財務罪,檢方:投放危險物質罪!

2018年3月,法院審理此案,鄒某表示,因為之前被狗咬傷過,所以為了讓自己的家人和其他人不再受傷害,所以才想用毒雞肝毒死流浪狗,沒有想過對人有什麼危害,而且,這老鼠藥的毒性並不是很大。

男子毒死6只狗被拘,辯方:毀壞財務罪,檢方:投放危險物質罪!

鄒某的辯護人也表示,鄒某是將毒雞肝放置在小區的草坪,樹下,不能被認為是公共場所,而且毒雞肝在空氣中對人並沒有危害,所以鄒某應被判為故意損壞財務罪,因為其認錯態度良好,建議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懲處。

但是,法院對此並不這麼認為,他們表示,小區每處地方都屬於公共區域,鄒某所投為老鼠藥,不但能危害寵物狗生命,對人的危害也是很大的。

最後,法院判定鄒某為投放危險物質罪,處以有期徒刑三年的懲罰!

朋友們,對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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