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狗令」如「兵」「卒」大都過不了河界,沒有殺傷力!

很孬的“限狗令”如“兵”“卒”,大都過不了河界,沒有殺傷力,不能酣暢淋漓地發揮作用!

“限狗令”如“兵”“卒”大都過不了河界,沒有殺傷力!

郝冬白,男,漢族,1989年參加工作。2015年9月參加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級證書(律師資格證號:A_20156201020103),即同時取得律師資格。

很孬的“限狗令”如“兵”“卒”,大都過不了河界,沒有殺傷力,不能酣暢淋漓地發揮作用!

在下象棋過程中,有個很孬的棋子,就是“兵”或者“卒”,它平常的作用就是給馬、炮、車讓路,讓這幾員猛將過河廝殺,待到旗開得勝、馬到成功,然後“兵”“卒”就傻笑著享受著別人勝利的喜悅,或者分擔別人兵敗的痛苦,——它自己一般沒有什麼大用。有些“兵”“卒”,到對抗結束,都沒有機會挪動一下。

即便它好不容易過了河,到了廝殺前線,它也不暢酣淋漓,最能拿出來犧牲不心疼的就是它!平常它們活得非常憋屈,兩人對弈,如果一方給另一方讓“棋子”,也不會選用“兵”或者“卒”,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其地位。

法律也是這樣。《刑法》、《民法》《婚姻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就如同馬、炮、車,非常活躍,縱橫馳騁,威風八面。而像“限狗令”之類的《某某(省)市養犬管理條例》,看起來數量非常之眾,每個地方都有,卻太派不上用場,柔柔弱弱的,作用不大。古代的法律思想就認為此類事是“細故”,鑑於此類糾紛一般既不會引起社會的動盪或國家的危亡,又不會威脅人身或生命的安全,所以即使被官府受理,,也因其僅為“細故”,儘量將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它的出臺,就是個宣示性的東西,如象棋遊戲中的“兵”“卒”。

可是,就是這些“細故”,蔓延開來,卻對社會危害非常大,影響到社會大眾的生活。目前,狗患已成為嚴重的公害,網上對禁狗和限狗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

當然,“兵”“卒”雖小,但過了河界也了不得。那麼?而像“限狗令”之類的《某某(省)市養犬管理條例》這些法律,能過河界酣暢淋漓地發揮作用嗎?

清代詩人袁枚在《苔》中說:白日不到處,青青恰日來。苔花如米小,也學牡丹開。

但願“兵”“卒”能過河,狗患早消失。

“限狗令”如“兵”“卒”大都過不了河界,沒有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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