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首個村霸獲刑

本報訊 (記者馬曉微 通訊員郝芳)景泰縣切實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和全國、省、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會議精神,始終保持嚴懲“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高壓態勢,做實功、出實招、促實效,精準發力,迅速掀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高潮,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社會和諧穩定的大環境。景泰縣村霸張某某、趙某某被市中院裁定獲刑,張某某因破壞生產經營罪成為該縣首個獲刑“村霸”。另外還有兩起涉及村霸、惡勢力案件正在核查偵辦中。

村霸張某某於2008年至2010年期間擔任寺灘鄉某村村主任,換屆時拒不上交村委會公章,並私自侵佔公有財產,經村民代表表決取消選舉資格後,張某某拉攏宗親勢力和趙某某等村民幫其拉選票,致使2017年1月23日某村村主任選舉因票數原因導致選舉失敗。2017年2月5日,張某某重新被選舉為該村村主任。

張某某當選村主任後,立即將各組組長換選為自己的心腹,其中趙某某當選為該村某組組長。後張某某、趙某某煽動、策劃、組織村民多次聚眾阻擋甘肅農博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給該公司造成經濟損失87750元,其行為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

老百姓需要的是一盞指路明燈,而不是欺壓百姓的村主任。村霸張某某,通過拉票賄選插手基層選舉,爭當村幹部,把持基層組織,致使土地流轉和分配方案不能及時貫徹落實,為了謀取不當利益,破壞生產經營,給景泰縣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氣焰再囂張,終究逃不脫法律制裁。村霸張某某、趙某某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於2017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逮捕。2017年12月21日,張某某、趙某某因破壞生產經營罪被景泰縣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二年。一審宣判後,張某某、趙某某提出上訴。2018年2月6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邪不勝正,法不容情。要以此案例引以為戒,深刻汲取教訓,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積極舉報涉黑惡勢力和“村霸”等突出問題,堅決剷除“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毒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最大限度擠壓黑惡勢力滋生空間,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打出聲威,彰顯法治權威,有效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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