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近九成中小學百米內有售煙點,其中四分之一有菸草廣告

原標題:調查:近九成中小學百米內有售煙點,其中四分之一有菸草廣告

8月29日,非營利性科研機構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發佈的一份菸草廣告調查結果顯示,近九成的中小學校周邊100米範圍內有菸草銷售點,這其中24.4%的校園周邊菸草銷售點存在菸草廣告和促銷。

這一結果不盡人意,與《廣告法》規定相差甚遠。

2015年9月1日發佈實施的新版《廣告法》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菸草廣告。

報告建議,所有菸草銷售點均應明示不向未成年人售煙,同時,中小學校周邊100米範圍內不得設菸草銷售點,對於已有許可證的,應予以撤銷。

2015年9月1日發佈實施的新版《廣告法》第二十二條明令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菸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菸草廣告。

今年7-8月,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對上海、昆明、武漢、杭州、貴陽、成都、渭南7個城市的菸草銷售終端的違法菸草廣告發布情況以及學校周邊煙店分佈進行了調查。

調查的城市選擇兩個區,每個區選擇15家菸草專賣店,50家普通菸草零售點;每個區選中學(包括初、高中、職業高中)、小學各10所,對學校周邊100米內(以校門為中心,半徑為100m的範圍內)的菸草售賣點進行計數,觀察內容為售煙點是否在醒目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有無煙草銷售許可證、有無煙草廣告、有無單支銷售等。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控煙專家李金奎介紹說,本次調查的7個城294所中小學校中258所學校周邊100米有菸草銷售點,佔總數的87.8%;校園周邊的菸草銷售點共有545個,平均每個學校周邊100米至少有2.1個煙店,最多的甚至有5個菸草銷售點。

調查還發現,學校周邊存在有菸草廣告的銷售點佔調查總數的24.4%。同時在4個城市中,發現有6家煙店存在有單支銷售現象。“雖然數量不多,但對青少年的誘惑和傷害卻極大”,李金奎說,超半數的煙店未切實有效執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的法律條款。

“在學校附近設立菸草銷售點並鋪設廣告,等於將青少年直接暴露在了菸草廣告之中。”

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無煙草行動技術官員孫佳妮說,中國每年有100萬人因菸草而死亡,“如果我們不在今天扼殺住這些各式各樣的可能吸引青少年吸菸的廣告和促銷行為,未來,許多孩子就將成為這冰冷的數字中的一員。”

孫佳妮說,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3條明確要求全面禁止所有形式的菸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其中包括在零售點的促銷、陳列和展示。

“今天的調查報告無疑對我們是一個及時的警醒,世衛組織希望敦促執法部門能夠予以重視,及時監測,及時發現,及時懲處,開展廣泛宣傳,鼓勵舉報投訴,讓菸草廣告不再堂而皇之地進入孩子們的視野,讓孩子們的未來不再有菸草。”孫佳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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