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石龍的壯族文化知多少?

一、歌圩

桂平石龍的壯族文化知多少?

歌圩壯族稱“圩臥”。石龍壯族歌圩始於明末,持續約三百多年。逢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十五,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七月初七、十四,八月初二、十五,九月初九,村民不約而來,集成歌圩,尤以三月初三歌圩最為隆重。

過去最熱鬧的為武平裡(今石龍鄉永興村背嶺)歌圩。歌圩設有飲食攤、雜貨攤、百貨攤、染布攤等。每逢歌圩,男女身著盛裝趕圩,途中即興唱起山歌,所謂“一路歡情一路歌”。對歌者多為男女青年,以對歌尋找終身伴侶。

民國《桂平縣誌》記載:“潼人放浪在春秋佳節,籍歌唱以會男女。”歌圩上,青年男女三五成群,物色到合意對手後,先唱“見面歌”試探,確定對方為意中人時,即邀約對歌。有的還請歌師出謀獻策,以取勝對方。

對歌后,傾心相愛的男女青年便雙雙離開鬥歌場地,到幽靜之處再用“初交歌”、“深交歌”、

“相思歌”互傾愛慕、思戀之情。若確定為情侶,男方贈給女方鏡子、手帕,女方贈給男方絲帶或刺繡手帕等為定情信物。歌圩結束時,定情雙方互唱“分別歌”後各自歸去。定情後的第一個中秋節,男方要送月餅、苧麻或白汗衫給女方,女方則回贈水煙筒、絲帶等給男方。

桂平石龍的壯族文化知多少?

民國初年(1916年前後),政府以有傷風化為由,曾強行取締歌圩。但在田間勞動或節日仍有人放聲歌唱:“山歌好唱山裡長,山歌好聽田裡生,歌苗長在連情樹,歌藤長在連心根”等傳統山歌。

1988年,石龍鄉政府組織建國以來首次“三月三”歌節活動,參加者來自貴縣、武宣、平南等縣,有3萬多人。除對歌外,還舞龍、舞獅、舞牛、舞蝴蝶等助興,熱鬧非常。

二、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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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壯族婚姻儀式與漢族基本相同,惟壯族姑娘出嫁後至懷孕前,有不落夫家的習俗。新婚之夜夫妻不同房,鬧完洞房後,新娘與“伴娘”共寢。翌日,新娘回孃家與父母共同生活,逢農忙、節日或辦喜事才回夫家住幾天,有的長達一兩年乃至三五年,直至懷孕才回夫家定居。80年代後,石龍鄉的永興、群樂、安旺等村一些壯族青年已逐步改變了過去的習俗,姑娘婚後即到夫家定居,夫妻共同生活。

三、七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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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七月七為壯族祭鬼節,家家戶戶包三角或條形米棕,殺雞祭祖。親戚朋友互相來往,每戶設筵席少的兩三桌,多的十幾桌。出嫁的婦女,當年孃家有親人去世的,須於七月初六回孃家燒“衣(紙衣、紙錢)”。

四、服飾風格

桂平石龍的壯族文化知多少?

桂平石龍的壯族文化知多少?

壯族男女慣穿自織自染的棉、麻布服裝(冬棉夏麻)。男穿對襟唐裝衫,正襟設上小下大四個對稱口袋,中間釘七或九對布紐扣,袖窄而長,低衣領,緊身;穿直筒、無褲袋的唐裝褲。女穿右開大襟唐裝衫,壯語稱“布凹部”,衫寬大,長過臀,以藍、白、黑等色布鑲邊,低圓領,袖寬短,從右肋至衫腳釘五對布紐扣;穿直筒、寬腳、長僅過膝、無褲袋的唐裝褲。女青年和少婦的汗衫(內衣)織以各種花紋圖案,圍裙配以色彩豔麗的自織絲帶和花紋圖案,勞動時纏綁腿;未婚姑娘額前留齊眉劉海,少婦則不留劉海。中年以上婦女將頭髮盤髻於腦後,汗衫素色,圍裙稍寬,無花紋圖案。男女均穿自制船形布鞋,女鞋尖頭且上翹,繡有各色花紋圖案。

解放後,由於生活水平提高及受漢族影響,壯族日常服飾與漢族相同。

圖 / 李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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