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從只有十餘間木屋、墳地到現在新晃縣城的八次變遷

故事|從只有十餘間木屋、墳地到現在新晃縣城的八次變遷

昔日田土墳地 今朝湘西明珠

——新晃城的發展史

趙緒

(2002年10月)

故事|從只有十餘間木屋、墳地到現在新晃縣城的八次變遷

新晃侗族自治縣縣治所在地新晃城,原名太陽坪。70多年前,這裡僅有10餘間木屋、茅棚,只沿河岸(現西街)有一個張家祠堂和清末紳士蘇元春修的一棟稍大的瓦平房,外圍磚牆,群眾稱為“蘇家窨子”,實是木結構。該屋在民國元年即由晃州廳署收買,用作縣立高等小學堂校舍,其餘多是菜畦、稻田、墳墓、葦地、砂灘。白天能聞狼嚎,夜晚可見磷光。70餘年,這裡已經發展成為新晃縣政治、經濟、文化、交通的中心,成為湘西極邊房屋鱗次櫛比、街道寬敞整潔、白天人群熙攘、車水馬龍,夜晚霓虹閃爍、燈光輝煌的文明衛生縣城。1996年, 被湖南省省長楊正午譽為“湘西明珠”。我雖不是新晃人,已來新晃65年,其本上是親眼看到它的發展過程,現分年代簡述如下。

故事|從只有十餘間木屋、墳地到現在新晃縣城的八次變遷

修建蘇家窨子的廣西提督蘇元春

二十年代:曠地建縣治

民國17年(1928),到任不久的晃縣縣長李奉三看到縣城(今老晃州)前傍河,後靠山,面積不到一平方華里,居民不上百戶,沒有發展餘地,心想移治。經過10多天的考察,並和上峰派來的一位姓廖的督察員商量後,他於9月30日以“陷電”呈湖南省政府及民政、建設兩廳,請求將晃縣縣署遷往距晃州五華里的太陽坪,將縣立高等小學校舍加以改修,作為新的縣署,縣立高小暫遷龍溪口,借龍市高等小學部份教室上課。其理由有:1.太陽坪面積周圍數里,均系平地,適合建署。且對岸龍溪口是湖南西陲有名商埠,河道深闊,水陸輻輳; 2.現晃縣署系舊有驛站,當水流急,不能停泊。署前民房已被河水衝淘,縣署亦有被湮沒的危險。且全城戶不滿百,凋零已極; 3.龍溪口市場是晃縣的經濟、貿易中心,商賈集中,商業繁榮,縣署移至太陽坪,與龍市只一河之隔,挨民團、常備兵編練,可與商民互相提攜,社會秩序安寧,尤易保全; 4.貴州省計劃通達銅仁的公路,要經過汪家溪一帶,該地距龍溪口僅十餘華里,由湘入黔修築公路極易成功。10月27日,晃縣各公法團體及公民代表張鎮海、楊子云等42人,也聯名列述理由,電呈湖南省主席及民政、建設廳長,懇請批准遷移縣治。11 月10日,湖南省政府發來快郵代電:“晃縣李縣長、廖督察員,陷電及公法團感電均悉,遷治問題,各方面均無異議,所請應予照準,仰即妥貼籌辦”。11日、15日,省民政、建設兩廳也先後批覆照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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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30年代的龍溪口

12月1日,縣政府召開有全縣6個鄉及各公法團體負責人參加的籌備遷治委員會,討論決定了攤派經費及勞動力等事宜後,隨即遷移縣小,開始裝修。民國18年(1929年) 4月下旬,修葺竣工,5月10日,晃縣縣政府正式遷至太陽坪新署辦公(址在現西街水務局處)。自後,太陽坪即名新晃城,原縣署所在地的晃州,則稱老晃城。

5月14日,縣長李奉三在新縣署召開會議,商討新晃城的建設和發展規劃。確定以縣署為中心,周圍營建東、南、西、北四條街。在縣署右側開闢一個供集會和民眾活動的“公共體育場”,在縣署後面修建“中山紀念堂”。劃定縣城範圍,東西向1500米,南北向2000米,街道高出水平面20米。為了與對岸龍溪口之間的往來方便,決定由縣政府倡導,向社會募捐400元,縣財政撥款900元,在西街北端與對岸大碼頭處架設一座浮橋,以取代古老的渡船(是年12月底即架好)。自後,龍溪口、老晃城的商民及原太陽坪的一些土地業主,先後在新晃城營造房屋居住或開店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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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城與龍溪口之間的浮橋

三十年代:街道初具規模

為了解決縣立小學的校舍問題,民國18年(1929) 8月23日,晃縣縣政府致函各鄉士紳,募集建校經費。 民國19年(1930)春,縣教育局長楊子云也報經省教育廳批准,變賣學田120石(20畝), 開始在上菜園赤巖塘(現縣一完小處) 建校,民國20年(1931年)建成。是年,縣政府又籌款在東街現新華書店處修建“中山紀念堂”(後改為民眾教育館),次年建成。民國23年( 1934),晃縣郵政局由老晃城遷至西街。民國25年( 1936 )6月,湘黔公路修通晃縣,促進了新晃城的城建工作。是年,晃縣縣政府發動各界人士捐款,從縣城東街修一條近 3公里長的公路至興隆街與湘黔公路(現320國道)相接,使汽車能駛進新晃城。次年春竣工,並將東街至飛山廟(現中山廣場供銷經貿總公司處)的一段闢為街道,定名中山路。民國26年(1937),抗日戰爭爆發,湘黔公路車輛頻繁,新晃城的流動人口逐漸增多。龍溪口、老晃城的一些商民相繼向新晃城轉移資金。尹壽眉、羅瀛洲、竺寶田等集股購買汽車,在中山路(現晃州茶莊處)開設“道康”、“渤海”運輸商行。向玉庭等集股購買10輛人力車,在中山路開設人力車行,作為新晃城至興隆街、老晃州之間的交通工具。商民羅四鼐在中山路(現工商銀行處)經營“世界旅社”。隨後,太平洋旅社、南陽旅社、重興石印局、春明石印局……在東街開業,有10個床位的私營自康醫院,也在中山路開業。新晃城的商業逐漸興旺。民國28年(1939),晃縣初級中學創辦,在巖山腳(現一中處)修建校舍。新晃城初具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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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一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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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旅社舊址

四十年代:虛假繁榮

民國30年(1941),抗日戰爭進入緊張階段,淪陷區的一些軍政機關、金融單位、工商企業以至新聞單位紛紛後撤遷來晃縣。如:軍政部第五休養院、資源委員會汞業管理處、財政部湖南區煙類專賣局、湖南省稅務局、郵政管理局、中央銀行安徽地方銀行、交通銀行長沙分行、中國同華煉油廠、 新友企業公司第一紡織廠、《中央日報》、《中國晨報》……,淪陷區的大批難民也潮水般湧入晃縣(滯留縣城的有2360多人),新晃城的人口猛增,商業迅速發達。機關單位多,湧入人口多,服務行業及各類商店增多,房屋特別緊張。新晃城的東、南、西、北街及中山路、太陽坪,到處都在建房。公用的如汞業管理處在太陽坪修建兩層磚木結構房(現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當時新晃城最好的建築,交通銀行在東街修建磚房(現民貿公司),晃縣衛生院在中山路建房 ......。私營的如寰球菸廠、亞細亞菸廠、民生酒精廠、中華肥皂廠在中山路開業,廣愉戲院在北街……。本縣的一些官紳也湊熱營建自己的別墅,如省參議員張本清的“歸來園”(現縣檔案局處),原任瀘溪縣長舒潤的“東山寄廬”(現縣幼兒園處),三青團幹事長胡楚藩的“覺園”(現縣糧食局處) ......。龍溪口裕順明老闆李德明還在西街張家祠堂右側通向東街現縣民委大樓右側,修建了面對面兩排,共10多個門面的房子,形成西街至東街的又一通衢。這是新晃城在抗日戰爭時期出現的一時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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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增多,商店增多,人口增多,房屋隨之增多,但基礎設施卻遠遠落後。街道狹窄,汙水橫流,又是泥土路,人們上街一趟回來,“晴天是一身灰,雨天是一身泥”。環衛設施僅有8個垃圾箱,兩間簡易的公共廁所,只有三名身穿印有“清道伕”三字背心褂的清掃工。當時的《晃縣民報》上,曾刊載一篇《談說本市公共衛生》的文章,說“這個渺小寂寞的晃城,大街小巷的每一個角落,莫不是炭屑堆積或尿水淋漓”。不但環境衛生差,而且沒有自來水,沒有電燈。民國35年(1946)元月,晃縣縣政府還曾規定縣署的照明燈,每盞每月的用油數量為桐油一市斤,一到夜晚初更時分店鋪關門後,整個新晃城一片漆黑。為了街上的路燈,《晃縣民報》主編舒守恂曾多次在該報發表呼籲文章。如《關於路燈問題》中說:“我覺得我們縣城的大街小巷,以及浮橋兩頭,一到晚上,好像黑得‘一團糟’和‘鬼世界’一樣,建議有關當局解決路燈問題”。文章見報後,晃縣縣政府曾行文首善鎮公所,責令各保攤派油脂,懸掛紙糊燈籠於屋簷下照明,但也只曇花一現,不幾天又黑了。《晃縣民報》上又刊出《再談路燈問題》的文章,但無濟於事,“大街小巷仍是黑魆魆的”。直到民國35年(1946)冬天,鄭致遠、羅瀛洲在龍溪口上正街創辦中一電力廠,新晃城才開始有用汽車引擎發電的電燈,新晃城的機關、商店,共裝燈120多盞。入晚12點電燈熄後,全城仍是一片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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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縣民報》

1945年抗戰勝利結束,淪陷區遷來的機關單位、工商企業和大部分難民相繼返遷,新晃城的一時繁榮迅速消失,街道日趨冷落,商市逐漸蕭條。加之,內戰帶來的抓兵、派款,以及物價飛漲,法幣貶值,使得民不聊生,社會動盪。民國38年(1949)11月,晃縣解放,新晃城才又逐漸復甦,走向光明。

五十年代:調整、改造、完善

解放初期,晃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是接收舊政權,清匪肅特,恢復社會秩序,恢復生產,恢復財政,支援解放大軍西進,以及開展抗美援朝、遣散傷兵,俘虜,救濟失業工人等。加之舊社會留下的爛攤子,百孔千瘡,百廢待舉。由於人力、物力、財力都很緊張,無法顧及城建。1950——1952年僅對縣城的環境衛生面貌進行整治,組織機關幹部、學校師生、工商人士及街道居民共數千人次,打掃街道,清運穢物、垃圾,又將中山路至興隆街公路兩旁植樹綠化。並由工商科牽頭,在太陽坪開辦晃縣電燈廠,仍用汽車引擎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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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中山路

1953年,國民經濟建設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縣政府工作的重點轉向抓土地改革、民主建政、發展生產、以及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共晃縣縣委、縣人民政府根椐“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採取“調整、改造、完善舊城區建設”的方針,適當投資於國計民生急需的城市建設。新修了上菜園第一糧油倉庫、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縣招待所、縣總工會圖書館等建築。撥款整修、加固了浮橋,並在中山路、太陽坪、上菜園等路段安裝了路燈。

1957年第二個五年建設計劃開始,隨之而來的是“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新晃城的建設仍只能以“調整、改造、完善舊城區建設”為主,投資修建了人民大禮堂(現新晃電影院)、新晃旅社及縣委機關辦公樓,並整修了南街碼頭、郭家碼頭、浮橋碼頭。將東街及上菜園從縣招待所至一完小的街道,由兩米拓寬為14——18米。又架設了有線廣播線路,發電廠增加一臺75馬力柴油機,成立了“城鎮環境衛生管理所”,有12名環衛工人清掃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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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禮堂

六十年代:第一條十字街

1960年初,黔陽地區在沅陵召開“城市建設規劃會議”後,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中山路的“金城照像館”處裁彎改直,修建一條十字街。東西向由東街到中山門(現縣財政局處),南北向由武裝部至大樹腳(現新雲大廈處)。在十字街的四角路口,分別修建副食品公司門市部(現西部商業批發總公司處)、飲食服務公司門市部(現金元印刷廠處)、生資公司門市部(現旺家家超市處)和百貨公司(現民族百貨大樓),到1966年全部建成,形成一個周寬為30米的縣城商業中心區。1966年,縣房產公司投資在東街及老菜場路各修建民用住宅樓三棟,副食品公司在南街口修建糖廠。縣人民委員會還與汞礦火電廠簽訂供電合同,新晃城的工業用電與民用照明用電,全由汞礦電廠供電,結束了用汽車引擎發電20年的歷史。“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政府機構癱瘓,城建工作停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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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十字街

七十年代:第一棟鋼混樓

1970年,在“工業學大慶”、“農業學大寨”、“全國人民學解放軍”的“三學”高潮中,在發揚“艱苦樸素、勤儉建國”精神號召下,縣革命委員會發動幹部、職工搞義務勞動,在太陽坪建成面積1000平方米的人民劇院。1971 年,新晃汽車站(現中山廣場處)、農副土產公司倉庫(西街張家祠堂處)建成。解放路(原中山路)、太陽坪路、人民路(原東街)兩旁,分別種植法國梧桐(2003年春,全部更新為長青樹)及女貞樹、桂花樹等,共5000多株,使新晃城開始綠化、香化。1972 年,小水電公司(現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前身)成立,並在新晃一中後山建成400噸蓄水塔,抽用地下水,用小管道供應附近單位及部份居民飲用,憑票到供水站挑“自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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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的中山門路段

1974年,縣委、縣革命委員會為擴寬街道,繁榮經濟,決定動工開闢第二條十字街。拆除張家祠堂,拓寬改直原稅務局、輕工業局所在處的街道,將解放路延伸到西街現水務局處,形成又一條解放路與人民路(原東街)交叉的十字大街,並將一完小至沙灣320國道的便道拓寬到18米,建成鋪設瀝青路面的汽車道。是年起,成立“油路鋪設指揮部”,開始對新晃城的各條主要街道整修下水道,鋪設油路。到1975年,即完成油路鋪設2000多米,修好下水道1700多米,改善了交通條件,昔日“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尷尬狀況得到基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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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縣委、縣革命委員會根據是年元月懷化地區在新晃召開的“城市建設規劃會議”精神,按照“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統一佈局,合理安排,規劃城建。組織力量測繪、制定了新晃城工業、輕工業、商業、行政、文化衛生、居民住宅區的建設藍圖,新晃城的城市而貌開始改觀。

1977年,房產公司又在人民路建磚混結構三層居民住宅樓一棟。特別是1978年, 第一條十字路口的百貨公同進行改建,建成一座高四層 、而積2300平方米的鋼筋混凝 土結構商業大樓,另兩棟面積1240平方米的倉庫還安裝了電梯上下,這是20世紀70年代末新晃城修建的第一座超三層並使用現代化設 備的商用建築。是年,魚市水電站建成發電,在新晃城上菜園修建變電容量3600千伏安的降壓站,結束了新晃縣火力發電的歷史,緩解了新晃城工業、生活和照明用電的緊張程度,同時還架設了總長7.4公里的路燈線,安裝水銀路燈150盞。

八十年代:高樓群湧現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實行改革、開放、搞活的政策,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國民經濟建設上來,新晃城的建設速度,日新月異地發展。磚混結構、鋼筋混凝上結構房屋如雨後春筍般地拔地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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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修建的農貿市場

1981年,縣成立基本建設委員會,1982 年,縣人民政府制定了《新晃城鎮建設總體規劃》,1984年,縣人民政府又將“加速縣城建設”列入“政府為人民辦幾件實事”的決定。建設局、建設銀行、環境保護局、新晃鎮人民政府及居民張炳勳等在大樹腳外的菜畦、砂灘上修建辦公樓及住房,到1986年,一條長30多米、寬16米的紅旗路形成,將第一條十字街的南北向延伸到舞水河岸。農業銀行、百貨公司、日雜公司、石油公司、供銷聯社、房地產公司及居民在原公共體育場外的菜畦、荒地上修建辦公樓、宿舍樓、民用住宅,1988年,一條長360多米、 寬4米的河濱路形成。縣總工會、計劃生育委員會、稅務局、人民銀行、社會保險局、二建公司及居民在老汽車站(現中山廣場)外的菜畦、荒灘上修建辦公樓、宿舍樓及店鋪、住房,一條長400多米、寬20米筆直的砂洲路形成。日光大隊的菜農及其他居民先後在解放路外側的菜地、荒灘上修建住房,從紅旗路到砂洲路的新建路形成。煤炭公司、農業機械局、郵電局、三完小及居民在三羊坪空曠處修建辦公樓、宿舍樓、校舍及住房,一條寬闊的三羊坪路形成。教學儀器廠在原中山路內側的坡崖處劈山建廠,以及一些居民、離退休幹部、職工紛紛營建住房,一條傍 山而建的晃山路小區形成了。畜牧水產局(現財政局處)、教育局、農機公司、菸草公司、保險公司、長途汽車站等單位及一些個體經營者徵購中山路、三羊坪路兩側的稻田菜土修建辦公樓、宿舍樓、車站、店鋪及住房,將中山路街市從現中山廣場處延伸到獅子巖。這幾條新建的街道,除新建路、晃山路是居民住宅區外,其餘都是3--5層高的樓房,已經成為鱗次櫛比、綠樹成蔭、白天人群熙攘,夜晚霓虹閃爍的繁華商市。以上是按統一規劃,集中修建的磚混、鋼筋建築群,還有許多星散在各條街道新建、改建的樓房建築,如新晃一中的高中部教學大樓、實驗樓、辦公樓、一完小的教學大樓、縣人民醫院的住院部大樓、工商銀行的營業大廳、宿舍樓,晃州賓館、農貿市場、獅子巖電站的廠房、宿舍樓,桃子林的洪玉大廈、西街的商品房……,最引人注目的是新晃城在80年代修建的、超過6層的三大建築:新晃長途汽車站(6層),新晃捲菸廠的技改車間主樓(6 層)以及商業批發總公司(7層),它們的出現,使新晃城頻添幾分姿色。特別是1984年,龍溪口大橋建成通車,不僅結束了50多年過浮橋的歷史,而且把新晃城與龍溪口連成一體,形成一條從冶煉廠(320國道處)到坳背羅羅家橋近3公里長的南北向主幹道。1988年,獅子巖水電站建成發電,不僅解決了新晃城的用電緊張,延伸、增加了照明路燈,而且將老晃城進縣城的汽車路裁彎拉直,把中山路筆直地延伸到勞動路與320國道銜接,形成一條從西街到老晃城約四公里長的東西向主幹道,使新晃城與龍溪口、與老晃城聯綴成一個街道相連、樓房櫛比的整體,整個縣城的總面積已達到12平方公里,比初建縣治時規劃的縣城面積(2000m×1500m=3平方公里)增加了三倍。據1988年底的統計資料,自1950年以來的40年間,新晃城的房屋建築總面積達850710平方米,比解放時增加三倍多,而建築質量多是磚混、鋼混結構,這是解放前的木結構房無法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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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的新晃汽車站

街道增多,建築面積擴大了,各項基礎設施如道路路面鋪設瀝青,下水道的修建,也同步配套跟上了。魚市、獅子巖兩個水電站建成,滿足了縣城工業、民用及街道照明用電。1981年岑佔坡電視差轉站建成,縣城人民隨時可以收看到30多個頻道的電視,身居新晃,眼望全球。1983年,城鎮環境衛生所,升格為縣環境衛生管理所,職工增加到40人,添置了載重4噸的灑水汽車、運垃圾的翻鬥汽車,以及其它先進的清潔工具,新建了多座幹坑式衛生公廁,各條街道兩旁每隔四、五十米即設置一個果皮、垃圾箱(桶), 再也見不到那“炭灰堆積,尿水淋漓”的骯髒樣了。在飲用水方面,1980 年起就翻修、新鋪供水管道五公里多長,並增購水泵、電動機,1985 年又在塘灣河新建成日產淨水5000噸的廠、泵房,自來水管裝進了全城的千家萬戶,結束了用水桶挑水吃的歷史。

九十年代:舊城改造

進入90年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為徹底改造新晃城的城市面貌,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1990年7月10日.縣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整治新晃鎮市容的通告》:拆除人行道、車道及街巷的違章建築,禁止在人行道、車道及街巷兩旁堆放物品,嚴禁亂倒垃圾、汙水、穢物,保護市政建設……。1991年中共新晃縣委、縣人民政府即從“拓(拓寬瓶頸路)、建(新建改建樓房)、秀(完善基礎設施配套、綠化、美化環境)三個方面著手,在中山門至老晃城勞動路的黃金地段修建新樓,改造舊房,建設商貿開發區。到1993年就新建房屋3.6萬平方米,新增商店門面300多個。1993 年元月,郵電部門購進“EWSD數字程控電話系統”,開通3000門自動電話(1996年增至11000門)及127、168等多功能的綜合聲訊臺、無線尋呼、用戶傳真等世界先進電信業務(現在已開通130、136、138、139 的移動通信業務),用戶隨時隨地可與全國及世界各地通話聯繫。是年,縣人民政府對縣城發展的方向、目標、性質、規模、規劃區範圍及對外交通、遠景設想等又作出了縝密的總體規劃。並於6月28日發出《關於加強對機動車輛尾氣和噪聲管理的通知》,加快環境綜合整治步伐,降低城市環境汙染負荷,以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1994年7月11日,縣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實施縣城舊城改造的通告》,抽調幹部、技術人員成立“舊城改造指揮部”,對中山門、勞動路兩處街道狹窄、交通擁擠、房屋破舊而且參差不整的“瓶頸口”和桃子林小區建設的重點地段,動員居民拆遷,著手施工改造,並分期在流經縣城的舞水河兩岸建修防洪大堤。到1996年,舊城改造竣工,共拆遷舊房169棟,新建高樓45000平方米,擴寬並用水泥硬化了中山路、解放路、勞動路、太陽坪路、人民路以及新開闢的砂洲路。又在解放路、中山路、砂洲路交匯處開闢了一個周寬約60米的橢圓狀街心花園——中山廣場。廣場中央修建了半徑12.5米、基座高1.8米、有四級圓形石階的中心圓盤。圓盤正中豎立一根高26米的電動升降式高杆蓮蓬燈。燈盤直徑4.2米,裝有400W鈉燈18盞,內圓6盞、外圓12盞,形似蓮蓬。每當夜幕降臨,輝煌的燈光把整個廣場及周圍街市照得徹夜通明。基座四周種植綠草香花,圓盤東西兩端植有四季常青的綠化帶,使整個廣場花團錦簇,綠草如茵,無分晝夜,人潮車湧,風景靚麗。在中山廣場四周寬敞的街道上,矗立起6--9層高的信用合作大樓、交通局辦公大樓、中山大樓、飛雲大酒店(現鑫海大酒店)、農業銀行(8層)、建設銀行(9層)……,現已成為新晃城最繁華的商貿中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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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廣場

在舊城改造的同時及以後,又建設了桃林新村、塘灣河小區,以滿足縣城居民和外來經商者對住房的需求。並從塘灣河獅子巖電站大壩處直至老晃城公路大橋處的舞水河兩岸修建起高10米、寬12米,總長3000多米的水泥防洪大堤。1996年11月12日,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楊正午來新晃檢查、指導工作,看了整個舊城改造工程及與之相配套的下水道、路面、環境衛生、街道綠化及供電、供水、郵電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後,很感興趣,並欣然命筆,題寫了“湘西明珠”四字條幅作賀。

為把新晃城建設得更加美化、香化,1997年6月28日,縣長田代武簽發《新晃侗族自治縣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命令,對市容、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建築土渣、環境保護等訂出詳細的管理規章,要求各機關幹部、職工、縣城人民切實遵守執行。縣人民政府還組織、動員、開展了兩次萬人大清掃活動,集中整治市容市貌。是年,新晃城有教學儀器廠、審計局、糧食局等92個單位獲得省、市、縣授予的“花園式單位”、“文明衛生單位”的光榮稱號。1998年11月,縣自來水公司經湖南省衛生廳評為“湖南集中式供水衛生先進單位”。是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新晃侗族自治縣“文明縣城”稱號。

隨著時代的前進,社會科學技術的發展,新晃人民定會將新晃城建設得更加美麗,使這顆鑲嵌在湘黔邊界上的明珠,頻呈異彩,大放光芒。

編者:本文寫作時間為2002年10月。2002年以後,縣城變化更是日新月異,但為尊重原作者,編者沒將縣城的新變化編入本期內容。

圖片:由編者從《侗鄉的足跡》《騰飛的畫卷》《新晃縣誌》等書籍中收集

策劃:阿牛


湖南新晃宣傳文旅+

監製:中共新晃縣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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