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身安全衛士,維護網絡安全」網絡倡議書

“化身安全卫士,维护网络安全”网络倡议书

“化身安全衛士,維護網絡安全”

網絡倡議書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維護網絡安全是我們每個網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在2018年網絡安全宣傳週之際,向廣大網民發出如下倡議:

1、爭做自覺維護網絡安全的法治衛士。自覺依法用網,嚴格遵守互聯網法律法規與社會公德。以《網絡安全法》為準繩,自覺約束和規範自身網絡行為,不讓網絡空間成為法外之地。

2、爭做自覺維護網絡安全的文明衛士。自覺營造文明有序、綠色健康的網絡環境,用指尖傳遞溫暖,合力消除“網絡霧霾”。不為雜音噪音所擾,不為傳聞謠言所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3、爭做自覺維護網絡安全的防禦衛士。自覺提高個人網絡安全防護能力,不進可疑網站,不下載不明軟件,不隨意洩露自己和他人的信息。掌握必備的網絡防護技能,如基本的互聯網使用技能、移動終端支付安全、公共Wifi使用安全、個人隱私保護安全技能等。

4、爭做自覺維護網絡安全的偵查衛士。自覺提高警惕和防護意識,提高對網絡信息的鑑別能力,主動參與到揭露和舉報網絡有害信息的行動中去,發現不良信息和違法網站積極舉報。

“化身安全卫士,维护网络安全”网络倡议书

這些你不能做

1、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2、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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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絡發佈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4、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絡、干擾網絡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絡、干擾網絡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5、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件,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

6、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工作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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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你有權做

1、對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

2、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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