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後買房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嗎?律師告訴你真相

現在結婚買房子是一個大事,因此夫妻雙方對於房子問題以及房產證上的名字問題都非常重視。有些人受到社會上一些傳言:夫妻雙方買的房子,如果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那麼離婚後房子你一點就得不到等等。

因此有的夫妻就為房產證上加誰的名字而各懷心思、相互算計,有的甚至會大吵大鬧、不加上自己的名字誓不罷休。

夫妻結婚後買房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嗎?律師告訴你真相

其實作為夫妻一場,這樣做大可不必。只要夫妻雙方相互關愛,一心一意過生活,結婚後沒有必要糾結買房寫誰的名字的問題。

俗話說得好,“兩人一條心,有錢堪買金;一人一條心,無錢堪買針”。結婚後買房子目的就是為了改善生活質量,讓夫妻雙方過得更好。而不是結婚後買房子,就想著離婚,想著如何爭奪財產的問題。

所以說,奉勸那些結婚後的男女不要糾結於財產問題,好好地共同過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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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非有明確約定的除外,都應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這就是說夫妻雙方只要是在結婚後購買的房屋,不論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或者是登記在兩人的名下,都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並且這種共同財產是按份共有,夫妻雙方對於該房產都享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這在法律上也就規定了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是否屬於共同財產的問題了,所以沒有必要為此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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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場不容易,應當相互珍惜。即使不能相處了,也應當友好分手,多為對方考慮、大度一些,儘量憑良心、理性對待,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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