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這一期我將一些常見的而且又容易被老百姓忽視的消費侵權行為作一個簡要法律探討。

1、捆綁銷售行為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去年演員韓雪“炮轟”攜程履行強制搭售事件便是典型案例。其實,這種銷售行為在日常生活中也非常普遍,比如通訊業務中經常會捆綁名目繁多的套餐,說是免費贈送,實則都是變相收費;又比如安裝電腦軟件,經常會捆綁安裝多項其他軟件,甚至卸載時都設置各種條件多方阻攔;再比如你看個電影,電影到點不放電影,先放幾分鐘廣告。其實這些行為都是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

2、欺詐消費者行為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這主要包括商品價格欺詐、商品等級質量不合格或者與其標註不一致等。實際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商業欺詐行為的打擊是非常嚴厲的,但很多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但不願維權。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例如,你到超市買再小的商品哪怕是一瓶兩塊錢的礦泉水,如果在結算的時候比標價超出一分錢,你都可以要求商家最低賠償500元的損失(參見《消法》第55條);但是對於一些價格高的商品,當然是要根據《消法》主張三倍賠償了,所謂“假一罰三嘛”!比如四川、北京等地都出現過消費者因新購的寶馬車存在維修記錄,除退貨外,獲賠三倍寶馬車價值的賠償的成功案例。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還有就是,如果你所購的商品是食品,那麼商家欺詐的話,哪怕是一個標籤或標註不準確,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都是要十倍賠償的!畢竟人的健康才是最寶貴的。

3、商家亂收費和不開發票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亂收費就是一些法律明文不能收費的項目商家收費。最常見的比如就很多餐飲商家都收取餐具費。實際上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餐飲商家向消費者提供達到衛生標準的餐具是其法定義務,另行收取餐具費用是違法的,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還有就是商家不開發票的行為,這簡直太常見了!小到小賣部大到中國石化都有這種侵權行為。開具發票是國家發票和稅務管理法的強行性規定。開票是義務,沒有例外!那些商家問你要不要開票的行為實質都是在侵權。

4、非法使用消費者肖像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一些商家經常會使用消費者的照片進行商業宣傳或者變相商業宣傳,實際上這是侵害消費者肖像權的。本人最近代理的一起iphone8手機全國首單用戶起訴蘇寧公司侵害肖像權的案件,即引起了中央媒體的關注。

「消費維權」超市收銀超標價一分須賠你500元,你知道嗎?

那麼遇到消費侵權行為,我們該怎麼辦呢?有以下處理方式:一是打12345政府熱線、向市場、稅務管理部門投訴;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三是提起民事訴訟。

雖然打官司的成本比較高,但是最終買單的還是侵權人。權利是需要爭取的嘛!有付出才有回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