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關於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市紀委關於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一、赤峰市元寶山區殯儀館副館長滕國慶、殯儀服務中心主任王均、會計李新玲、司機桑布借參觀學習之機旅遊問題

2016年9月15日,元寶山區殯儀館副館長滕國慶帶領工作人員王均、李新玲、桑布等8人到常州參觀學習,藉機到北京、上海、蘇州、杭州、常州、揚州、泰安等地旅遊,9月23日返回。10月6日,經元寶山區殯儀館原館長滕雲剛籤批,將本次公出及旅遊費用共計19880元予以報銷。2018年7月,赤峰市元寶山區紀委給予滕雲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滕國慶、王均、李新玲、桑布黨內警告處分。

二、赤峰市克什克騰旗烏蘭布統蘇木小紅山子嘎查委員會副嘎查達李亞清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7年7月,李亞清為自己開辦的賓館操辦開業慶典,收受小紅山子嘎查9名牧民禮金共1900元。2018年5月,赤峰市克什克騰旗烏蘭布統蘇木黨委給予李亞清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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