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的農村全部消失了,農村還有房子的人賺到了,看看都拆哪裡?

農村本輪的宅基地確權基本上結束了,但有相當一批農民心裡還是犯嘀咕,因為一些亂七八糟的原因導致宅基地確權困難。即便是完成了確權的農民,其現居或建造的房屋在造型,規模,層數上和農村的規劃出入也比較大。可以說農村現在的用地情況是亂象叢生,有些甚至影響到了後續的農村的發展,所以專家提議農村可以效仿城市,把有需求地方的宅基地給騰出來,恢復耕種,農民可以居主到統一規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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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構想恰好和農民想的是一致的,不少農民都翹首期盼,希望這種好事兒能早點落到自己頭上,畢竟統一規劃的肯定要比家裡建的好,而且水電氣網等現代化設備一應俱全,生活的環境也乾淨整潔,簡直比現在好太多了。雖然農民很期盼,但謹慎起見,還必須先在一些農村進行試點。從過去試點的情況看,已經統拆的農民對現在的生活都比較滿意,而現在農村恰好又在下發宅基地證,所以明年起,農村將逐步“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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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裡被納入統拆的農民,到底能獲得什麼好處呢?簡單來說,有這麼2點:①農民被納入統拆後,將按照當年當地的統拆標準讓農民選擇,選錢的農民,給高於市場價的現金補償,選要居住場所的農民,統拆後會折算成平方數,分給農民;②宅基地在統拆安置區域周邊的農民,如果有自行建房的需求,可以提出申請,但是房屋的設計風格,類型,高度,層數等必須先獲得建設部門的批覆之後,才可以建造,當然,拆除原來的房屋的農民,可以申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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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話說回來,統拆的補償雖然多,但也是有要求的,這其中可能牽扯到一些農民雖然在統拆區,但是沒有任何補償的情況,常見的有4種:①外來人員或其他不覺被申請農村宅基地資格的人,在農村持有的宅基地並建房的;②不是村集體劃分的,靠繼承而得到的房屋,但繼承人比較多,且繼承人之間有爭議的,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協商好,並提供對應的使用權證明,否則不予補償;③田地裡搭建起來的大棚房;④不止一處房屋,且不能證明有效來源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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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農村的人文環境,讓農村更加宜居是最近幾年的重點方向,統拆統建的目的也是為了讓農民將來的生活更美好,被納入其中的農民是這一波紅利的受益者,好處多多。部分農村統建後,只要從補償種拿出幾萬就住進了新房。明年起,農村將逐步“統拆”,拆到的農民,補償豐厚,有你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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