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榮耀被不法分子利用發布黃色連結是否有相關部門監管

《王者榮耀》是由騰訊遊戲天美工作室群開發並運行的一款運營在

Android、IOS、NS平臺上的MOBA類手機遊戲,於2015年11月26日在AndroidIOS平臺上正式公測,遊戲前期使用名稱有《英雄戰跡》、《王者聯盟》。《Arena Of Valor》,即《王者榮耀》的歐美版本於2018年在任天堂Switch平臺發售。

王者榮耀被不法分子利用發佈黃色鏈接是否有相關部門監管

王者榮耀發佈黃色信息證據

記者調查發現,最近有不法分子利用王者榮耀發佈黃色鏈接行為,而且網名不停更換,網名為99東港找對t發佈黃色鏈接其中之一,希望有關部門以及官方部門嚴厲查管遊戲,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以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為表現形式,擾亂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廣大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須堅決依法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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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2000.12.28)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998.12.17 法釋〔1998) 30號)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第十六條 出版單位與他人事前通謀,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該出版單位的名稱、書號、刊號、版號,他人實施本解釋第二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對該出版單位應當以共犯論處。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本解釋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數額、數量標準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執行的具體標準, 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從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四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

2004年9月6日起施行:

第三條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或者轉移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一)數量達到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二倍以上的;

(二)數量分別達到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

(三)造成嚴重後果的。

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第一款規定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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