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們就分手

人世間有兩樣受人追捧的東西:一是愛情,一是金錢。愛情可以滿足一個人的精神追求,讓他心靈得到愉悅;而金錢可以滿足一個人的物質需求,讓他得到身體外在的快感。但若把兩者湊在一起,那就大大不妙了。摻雜了金錢的愛情就像是餿了的米飯一樣,表面上沒有什麼區別,實際上已經難以下嚥。

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們就分手

鄧林和小美的愛情就是這樣。他們的邂逅純屬巧合,兩個人是在駕校認識的,一來二去兩個人就熟了,然後加了微信。在兩個人的交往還是很開心,所以等到駕照考出來,兩個人也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

小美想要開家店,鄧林就建議說自己有個親戚是開超市的,可以把小美介紹過去先學習一下。小美在超市打工,鄧林下班後就幫忙運貨,兩個人一起打拼,日子過得很是舒心。唯一讓小美不滿的是鄧林的親戚。

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們就分手

做了三個月,小美就辭職不幹了,鄧林尋思著兩個人已經懂經營和運營,就和小美商量兩個人合開超市。小美也正有此意,剛開始兩個人還是和和氣氣的,但慢慢地矛盾就出現了。

超市一直由小美經營,鄧林負責運輸配送貨物,小美一個人上貨、一個人收銀,有時候碰到上門找茬的,身邊連個可以幫忙的人都沒有,對於這一點她頗有微詞,向鄧林抱怨過好幾次。矛盾的白熱化是由於房租問題。

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們就分手

房東要漲房租,小美就讓男友鄧林拿三萬給她付房租,她的本意石像試探鄧林手上的存款。沒想到鄧林不僅說自己沒錢,還曝出自己欠了三十萬外債的事情。出於女生的安全感考慮,小美要求鄧林在一年之內還清外債,兩年之內在深圳買房,先把首付付了也可以,否則就分手。

女方的安全感來自於不管你欠了多少的外債,只要你能買一套房子給我,並寫上我的名字,我就能跟你繼續好下去,就有安全感了。這樣的兩個人,他們的相處模式完全違背了愛情的初衷。

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們就分手

小美覺得如果鄧林連幾萬塊錢都拿不出來,那拿什麼去談未來呢?鄧林手頭有些餘錢,但對於女友的要求只是杯水車薪。因此,他想了個折中的辦法,他讓小美把超市盤出去,這樣就有餘錢了,加上自己和小美的存款,足以付房子首付。

從鄧林和小美的對話中,他們討論的都是錢,那麼愛在哪裡呢?如果兩個人的情感只是由各種各樣的數字在做維繫,在做推進的話,那麼還有什麼愛可談呢。鄧林希望把超市盤出去,那麼就有一部分資金,加上自己的一部分存款和小美的一部分存款,三部分存款作為首付。

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們就分手

那麼問題就來了,既然鄧林手頭有錢,為什麼不拿出來給女友交房租。同樣,小美自己也有存款,既然自己有錢,為什麼不拿幾萬塊錢出來給自己付房租,還讓男友來給自己付。從他們兩個人的行為可以看出,在這場愛戀中,兩個人都在算計,算計對方。

愛情中一旦摻雜金錢,情味也就變淡了。

小美明知男友欠了外債,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求男方買房,這無異於讓男友把天上的星星在摘下來給她,她男友還剩下多少錢,而男方一直在算計小美手中的店,知道她手中有錢,可以讓他還債。兩個被金錢糾纏的男女,是沒有時間和空間去談論愛情的。

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們就分手

除了對對方的算計,還有對彼此的試探,他們的交談之中,沒有一點愛情的氣息,小美說男友對他好,是因為他們還不是戀人關係的時候,曾經花了二十幾天的時間很用心地幫她找一條走失的狗,其實這種行為頂多是一個比較靠譜、比較熱心的好朋友而已,但他未必就能成為一個有責任感、有擔當的男朋友。好朋友和男朋友是有天壤之別的兩回事。

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們就分手

愛情和金錢是不可分割的,但它們是兩個獨立的部分,千萬別把金錢放在愛情的首位,那樣的愛情不叫愛情,頂多算是合夥、或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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