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出台後,從事會計職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會計法的決定,將會計法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自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正式取消。

然而,該法律條文並未明確什麼是”從事會計工作應當具備的專業能力“,是否只要懂一點記賬原理,有一點會計知識就可以做會計了呢?

相信這個問題給很多想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帶來了困惑。近日,財政部發布《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終於將此問題明確!

根據《管理辦法》第四條 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遵守《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等相關專業資格資質證書,或持有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或相關專業學歷(學位)證書,且持續參加繼續教育的,表明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也就是說,從事會計工作的要求有:

1.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等相關專業資格資質證書且持續參加繼續教育;

2.有會計類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學位)證書且持續參加繼續教育。

對於不是會計專業又想從事會計工作的人來說,考證便成了唯一的途徑。

一、 什麼樣的工作屬於會計工作?

根據《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 會計人員主要包括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

(一)出納;

(二)稽核;

(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淨資產)的核算;

(四)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

(五)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

(六)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

(七)會計信息分析應用;

(八)會計監督;

(九)會計檔案保管;

(十)其他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工作。

從上文可以看出,一系列跟企業會計核算有關的工作,譬如稽核、會計監督、會計檔案保管等都屬於會計工作,都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

專業能力通過什麼來體現?

自然就是學歷、證書和工作經驗了。

二、 什麼是會計類專業?

會計類專業,在2015年國家公佈的《全國普通高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中,包括會計、審計、財務管理、會計信息管理等。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出臺後,從事會計職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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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會計類專業為工商管理大類下的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等。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出臺後,從事會計職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三、 什麼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擔任會計專業職務的任職資格,是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的必備條件,分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級別。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是證明會計技能的水平證書,具有初、中、高級技術資格證說明你具備相應級別的會計技能水平。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出臺後,從事會計職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出臺後,從事會計職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初級資格考試

根據財政部和人力資源部關於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相關規定,報考要求相對較低,只需要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即可: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出臺後,從事會計職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考試內容也很簡單,只有《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門課程,於每年11月報名,次年5月考試。

如果你不是會計專業畢業,又想從事會計工作,那麼,初級資格考試是入門的不二之選。

2、中級資格考試

中級資格考試是會計行業的進階考試,會計職業發展的必備證書。根據《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這裡所說的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指的就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相比初級有了很大提高,學歷要求最低為大學專科學歷: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出臺後,從事會計職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考試難度也有了大幅提升,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三門課程,於每年3月報名,9月考試。

如果你從事會計工作,並且想在職業生涯中有更好的發展,那麼中級資格考試,一定要拿下。

億企贏提醒:2018年的中級考試准考證打印已經開始,已經報名了的會計朋友一定不要忘記在9月8日前打印准考證哦!准考證打印地址:http://kzp.mof.gov.cn/

四、 如何參加會計繼續教育?

2018年5月,財政部和人力資源保障部聯合印發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明確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應當參加會計繼續教育。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有四種,會計從業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以下一種:

(一)參加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統稱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會計類專業會議等;

(二)參加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或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參加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

(四)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

更多會計繼續教育相關的問題,可以參考《繼續教育新規7月1日正式開始,這21個解答消除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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