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24萬人被處分,68.4萬人次被處理

上半年,24萬人被處分,68.4萬人次被處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2018年上半年

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

2018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68.3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74萬件,談話函詢15.4萬件次,立案30.2萬件,處分24萬人(其中黨紀處分20.1萬人)。

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幹部28人,廳局級幹部1500餘人,縣處級幹部1萬人,鄉科級幹部3.7萬人,一般幹部4.5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14.6萬人。

圖1: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人員按職級劃分圖

上半年,24万人被处分,68.4万人次被处理

2018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68.4萬人次。

其中,第一種形態44.2萬人次,佔“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64.6%;第二種形態18.9萬人次,佔27.7%;第三種形態3.2萬人次,佔4.7%;第四種形態2.1萬人次,佔3%。

圖2: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佔比圖

上半年,24万人被处分,68.4万人次被处理

注:

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

1、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2、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

3、黨紀重處分、重大職責調整的成為少數;

4、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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