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偷看了我微信後,把我開除了」

前幾天,朋友小凡跟我吐槽,她中午去吃飯的時候,忘記退出電腦上的微信,結果老闆過來翻了她的微信,發現了她私底下建的一個專門吐槽老闆的群,最後老闆開全體員工會議,在會議上直接說出這件事情,後來老闆以“在公司傳播負能量”為由,將小凡開除。


對於此,小凡心裡憤憤不平,覺得每個員工都肯定會有吐槽老闆的群啊,但是老闆偷看我微信就不對了,這樣的做法是不是侵犯我的隱私權了?

根據《民法總則》隱私權條例:個人通訊秘密權。權利主體對個人信件、電報內容有權加以保密,有對自己的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的號碼及其內容加以保密的權利,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竊聽或者查閱。

老闆偷看了我微信後,把我開除了”

這位老闆不單單是侵犯了員工的隱私權,開除這事兒老闆也是觸犯了法律條例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首先,老闆偷看員工微信,侵犯他人隱私,構成侵權。其次,老闆開除員工未提供依據,若是根據公司規定,需看公司規定的制度是否符合章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若沒有依據,不可開除。

為什麼私下吐槽老闆在職場中盛行?

當然迴歸到事件本身來說,員工私下建群吐槽老闆這事兒是不應該的,但是在職場中屢見不鮮,因為很多沒有專門的意見反饋機制,加上工作壓力的堆積,這些無法得到宣洩的情緒只能夠通過去和身邊的同事吐槽。

不管是職場中大大小小的官兒,遇到幾位“能聊得來”的同事恨不得把自己心裡對公司所有的不滿都吐露出來,遇到好的同事呢ta會坐下來和你一起罵,一起把公司從上到下批判個遍,而遇到心機型的同事,可能就會默默地把你的槽點傳播出去,一傳十十傳百的,最後傳到老闆的耳朵裡,老闆可能不會公然批評你或者開除你,但是你已經進入了他的黑名單嘍。

所以啊,人在職場身不由己,既然你選擇了這家公司,那就意味著你要受到公司本身給你的束縛,不爽怎麼辦?當然可以選擇走人。

老闆偷看了我微信後,把我開除了”

老闆知道自己被吐槽後心裡會怎麼想?

老闆是誰?商人,商人最看重什麼?利益。

沒錯啊,這就是你們的老闆,當他看到你背後吐槽的時候,他最多就是保持微笑,心裡默默地把你給牢記,當員工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有衝突的時候怎麼辦?對不起,老闆不會跟你講情懷,他們只會說“公司不能正常運轉,上上下下我怎麼去養活?”

所以你不要過度的將老闆人情化,權當是職場中的利益交換者,你給他帶來利潤,他給你發工資,OK,足矣;當然如果你有更好的運氣,遇到福利待遇極佳的公司,那麼恭喜你賺到了,請珍惜他,畢竟無異於老闆中的菩薩啊。

職場如江湖,雖沒有刀光劍影,但是依然水深火熱,如果自身的利益受到了威脅,請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自己的權益一定要學會去爭取。

最後還是要給大家一個忠告,上班期間少建群聊吐槽老闆,專心工作替身本事跳去更好的平臺才是最重要的,當然了,也一定不要忘了不在電腦跟前時,一定記得關掉自己的聊天窗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