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雲浮市直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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