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簽證出台新政,這種情況將直接被拒簽!

赴美簽證出臺新政,這種情況將直接被拒籤!

根據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發出的最新規定,從今年9月11日起,外國公民申請移民時如果證據不足,官員有權直接拒絕個案,不再向當事人發出“補件通知”(RFE)或“否決申請意向通知書”(NOID)。

這將意味著,申請人提交移民資料時,千萬不要漏遞任何材料,不然後果很嚴重


赴美簽證出臺新政,這種情況將直接被拒籤!


該政策給移民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權限,隨意拒絕他/她認為可以不批准的移民或非移民申請。可就已提交的證據立即裁定結果,有助排除大量理據不足及“霸佔位置”的申請,也能鼓勵申請人一次提供所有的證據及數據。

新規定涉及的移民申請類型


包括各類非移民簽證/身份以及移民申請:

例如外籍勞工H-1B申請及延期與轉換丶商務及旅遊簽證(B-1/B-2)轉換學生身份(F-1/F-2)丶跨國公司經理簽證(L-1)丶藝術家簽證(O-1);還有親屬移民(I-130)丶職業移民類(EB類)丶調整身份(I-485)等。

雖然該政策指明適用於2018年9月11日或之後收到的各類移民和非移民申請,但它並沒有明文禁止移民官將這一新政策授予的完全的自由裁量權適用於審理9月11日之前收到的移民或非移民申請。

但是2018年9月11日起,美國移民局收到的所有移民/非移民申請,以及身份轉換請求,如果申請人一開始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沒有提交完整的證明文件,移民官不再事先發補充材料(RFE)或否決意向(NOID)通知書而直接拒絕這份申請。

以下情況不受影響:

1丶9月11日以前提交的申請。

2丶2018年4月已提交申請,並正在等待審核的H1B。

3丶加州和紐約法庭發佈的初步禁制令,新規不會改變對DACA案件的補件(RFE)和否決意向(NOID)通知書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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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新規之前,移民局發佈過另一條新規:非公民申請簽證延期或更改身份丶申請綠卡或公民身份時,如果被拒絕,將被遞解出境。

只要被拒就要遣返回國,無論是簽證延期,還是申請綠卡面談或入籍考公民面談。這一項政策變化,可能給轉換身份失敗的人帶來被遞解出境的結果。

新政策會堵住那些想抱著試一試投機性遞交移民或非移民申請的外國人遞交申請的慾望。

所以,只能在提交申請前仔細查閱相關申請要求,把申請材料、支持性文件都準備齊全。不要因為細節問題,影響了自己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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