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溺亡事件高發,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怎樣到位?

媒體梳理發現,從今年5月以來,學生涉水、游泳行為增多,各地溺亡事故頻發。據不完全統計,廣西、河南、河北、山東、安徽、廣東、江西、江蘇等多個省份均出現多起青少年溺亡事件,死亡人數超過90人,其中還有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應屆高考生。

對此,早在今年5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就已發佈《關於防範學生溺水事故的預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預防溺水有關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安全責任,結合當地水文、水情特點,做好安全教育、聯防聯控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效防範學生溺水事故發生。全國多個省份教育部門也已專門發佈預警,要求各地採取措施預防學生溺亡。

學生溺亡事件高發,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怎樣到位?


但很顯然,相關文件並沒有落實到位,預警也在一些地方流於形式,甚至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的問題,文件和會議之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以及建立安全聯防體系,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要防孩子暑期溺亡,需要有實際行動。

學校要加強安全教育,這是老生常談的問題了。目前,很多學校都開展了安全教育,但是,安全教育存在走過場的問題。筆者曾到一所學校調研,正好遇到該校聘請了當地消防部門的負責人給全體家長進行安全教育講座,從講座內容看,其實是很實用的,但是,家長們聽得並不認真——對於這種講座性質的安全教育,家長根本不感興趣。考慮到家長的文化程度不同,以及安全教育,不應該是知識教育、概念教育,應該採取其他更適合、更有效的方式,比如將家長(學生)分組,設置情景進行培訓,並教給家長(學生)基本的救護技能。

學生溺亡事件高發,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怎樣到位?


像針對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除告訴學生到野河游泳十分危險之外,必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培養學生的游泳技能以及溺水急救知識。然而,對於學校開設游泳必修課,要求學生必須學會游泳,我國輿論卻質疑多於贊成,諸如,孩子學習那麼忙,有必要學游泳嗎?學會游泳,難道就會減少溺亡嗎?說不定這會增加溺亡,因為學會游泳的孩子膽子更大跑去野泳。等等。還有不少家長,面對接連發生的學生溺水事故,總存這不會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的僥倖心理。

不重視安全教育,為學生不學習游泳辯護,從根本上說,是因為我國基礎教育,存在應試教育傾向,無論是學校、家庭,還是社會,都關注學生的知識教育,進而忽視對學生成長十分重要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與生存教育。認為這些教育對升學無用,而且耗費時間。由於忽視這些教育,且在知識教育過程中,對學生採取灌輸、圈養方式,這導致我國中小學生的身體素質下降、缺乏運動、生存技能,當他們離開校園,在“好玩”的天性驅使下,就可能去“玩水”,而一玩水就出問題。

我國清華大學等高校已經明確,大學本科生必須上游泳必修課,雖然這也引發部分輿論質疑,但學校堅持推進,得到普遍認可。然而,大學教育重視學生體育,還沒有轉化為促進基礎教育重視體育的力量,因為目前的高考錄取,主要關注學生的考試分數。而雖然中考已經將體育科目納入,但同樣存在應試化的問題,即學生對待體育活動,不是出於體育興趣,以及培養運動技能,而是完成體育測試,獲得更高的中考分數。要引導基礎教育學校迴歸育人本位,需要改革評價制度,同時強調基礎教育的辦學目標,不是為了孩子升學,而是給學生這一成長階段必需的教育。

學生溺亡事件高發,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怎樣到位?

當然,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只是學校的事,社區更對學生的假期生活安全有更大的責任。但是,不少社區(鄉村、街道)沒有對如何讓孩子過一個健康、安全、有意義的假期生活的系統安排與服務。每到假期,我國有的孩子就成為“假期孤兒”,在城市,父母要上班,放假的孩子無處可去,家長要麼把孩子帶去上班,要麼關在家裡,還有的則送去培訓班,帶著上班不是長久之計,關在家裡安全隱患則極大。一些假期到城裡和打工的父母團聚的孩子,由於父母忙無暇照看,很容易出交通事故和溺水事故。在農村,孩子放假回家後,家裡沒人照看,鄉村的河道也沒有安全警示,溺水事故由此高發。

社區承擔著重要的教育責任,可以說,如果我國社區能為未成年學生提供課後、雙休日、節假日的活動去處,這會為家庭分憂,而且也給學生更好的成長環境,包括減輕學生的學業負擔,因為如果社區有圖書館、科技館、活動中心開放,開展各種興趣活動,那家長也不必給孩子找一個去處而送去培訓機構。同時,各個社區對學生的健康成長承擔各自的責任,也就給所有孩子創造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